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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女妖再现(下)(1 / 3)

“我才没空听你这神经病胡扯!”我嘴巴虽然这么说,但还是坐下来了。

他把一张照片抛到我面前,我看了一眼,脑袋立刻就仿佛被闪电打中一样,轰隆地炸开了。照片里有两个没穿衣服的男人,一个是他,另一个是我女婿剑峰,他们竟然在做那档事。

我真不敢相信剑峰竟然会做出如此下流的事情,但眼前的照片又让我不得不相信。他以此来要挟我,说如果依依不肯离婚的话,就干脆一拍两散,把照片派给每一个认识老林或依依的人,让我们一家永远也抬不起头做人。

这几天我一直为这件事而烦恼,既不敢跟老林说,也不敢问依依,只好对安安说。当然,我并没有直接把这件事告诉安安,而是问她照片能不能做假。她跟我说有一种叫“ps”的东西,能修改照片,很多女明星都被用这东西弄出些恶心的照片来。

昨天,小宁又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还不叫依依离婚,是不是想他把照片公开。我说他的照片是假的,是ps出来的。他说照片是用胶卷照的,不能ps,而且他还有很多,要是我不相,他可以拿给我看。于是我就跟他约好再次在咖啡馆碰面……

听完纪雪融的叙述后,我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疑问——宁宇易为何让她向依依求证他们夫妻闹离婚一事?以他与肖剑峰的关系,大可以直接拨电话给对方,然后让对方亲口告诉岳母。他没这么做,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不想让肖剑峰知道此事。

同性恋者之间的关系很不固定,离离合合是十分平常的事情,甚少能维护长久的关系。作为双性恋者的肖剑峰,也许只是想在宁宇易身上寻找快乐,若要长相厮守,他肯定会选择能为世人接受的异性伴侣,要不然他也不会与依依结婚。

若以此为据,再作推测则可得到这样一个假设——肖剑峰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同性恋倾向,所以他娶依依为妻,目的只是为了掩饰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因此,虽然他与依依经常有争执,但也不会随便离婚。而宁宇易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人,他不愿意把自己的情人分一半给依依,所以他想尽办法迫依依与他的情人离婚。

再以此假设为依据,便可得到另一个假设——宁宇易想独占情人,甚至不惜公开自己与情人的同性恋身份。但肖剑峰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同性恋癖好,而要保守这个秘密,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把宁杀掉,并把照片及底片销毁。

倘若以上的假设成立,那么就能得出一个结论——肖剑峰就是凶手!

然而,这个结论是建筑在多个假设的前提下,我当然不能倚靠自己的假设来抓人。而且,此案还有很多疑点,单是解释凶手如何逃脱现场就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情。暗房在保安赶到的时候是反锁的,唯一能让凶手逃离现场的就只有空调管道,但狭窄的管道又不能让人通过。除非凶手是能穿墙过壁的妖怪……

有作案能力的就只有水泥女妖,但她似乎并没有作案动机。肖剑峰虽然有作案动机,但又不具备作案能力。若要我在他们两者之间作出选择,我当然会选择后者,毕竟后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活人,而前者却是至今仍无法确定其是否存在的妖怪。

然而,当我再仔细回想与肖剑峰有关的每个细节后,发现了不少可疑之处。首先是他声称看见墙壁上出现女人脸,那只是他一个看见,没有任何人能证明他是否真的看见了;其次,以他的身高,在脚下绑上一对小码鞋便能留下小鞋印大步幅,而且他也有能力把死者按在冲洗盆里,致使其淹死;其三,安安被扣留问话时,他所表现出来的焦虑不安或许并非因为担心安安,而是害怕自己会被抓捕。

不管我的想法是否正常,反正抓他回来审问一番准没错,于是我便立即传召他过来问话。本来我只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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