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元嘉没有直接回答魏宁, 而是向他抛出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他真的是阿史那克鲁的儿子,你觉得他能卖到几个钱?”
“几百匹骏马……”等一下, 魏宁差点就被徐元嘉带着走了,“为什么要把阿莎卖钱?”
徐元嘉把卖人说得这么光明正大清新脱俗真的好吗?
徐元嘉睨他一眼:“不拿他换钱,你还想留着他做你的侧妃不成么?我瞧那孩子看起来挺喜欢你的, 若是他真的是王子的孩子, 那也是身份尊贵,当你的侧妃倒也是配得上的。”
突厥有内陆养不出来的千里马,将士还可以训练,马儿却不是说养就能出良种的。
至少短时间内, 同突厥换是很划算的。
他们可以通过阿莎, 想办法建立起突厥同燕地内的交换渠道。
哪个朝代的领土扩张都是靠打仗,在战场上, 拳头才是硬道理。
“算了吧,我这个人,不是很爱吃醋的。”他真纳了侧妃,徐元嘉这个成精的醋坛子肯定能够给他表演一下什么叫醋海生波, 醋漫金山。
真当齐人之福是那么好享的啊,魏宁才不傻呢。
徐元嘉倒也不恼, 知道魏宁先前对着阿莎失神的理由不是因为对方的美貌, 他的心情就已经好了不少。
再想到阿莎的身份, 注定和魏宁不可能, 他的神情更是愉悦。
“只是几百匹骏马, 当然不够, 不过有个前提是,他当真是阿史那的儿子。”
魏宁斩钉截铁地道:“不是儿子,也是亲缘兄弟,他们两个除了眼睛,其他地方都很像。”
他先前同阿莎说的时候,就问了好些问题,依着他对对方的了解,那肯定是年轻时的阿史那没错了。
上一世他十七八的时候就入了战场,因缘际会,见到了阿史那克鲁,对方还是个二十出头的俊美小伙,年轻又英俊,一双绿宝石一般的眼睛。
“有句话我想我先前说错了,阿莎的眼睛也像阿史那克鲁,瞳色是一样的,只是神态不一样。”
一个的眼睛是温柔羞怯,像是溪涧饮水的梅花鹿,另一个则是骄傲肆意,如同草原上盘踞天空的雄鹰。
但这些事情,都是他前世的事了。
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有些理由注定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
“我先前也只是推测,毕竟天底下没有联系的两个人,能长得如此相似实在是罕见。”
徐元嘉道:“是不是,从阿莎身上下下手便是,他的母亲既然将他视作希望,定然会给他留下一些信物。”
一个异国的皇子,同齐国的苗女有了私情,还有了孩子,而且还教苗女死心塌地,念念不忘,不可能半点痕迹都没留。
“万一,我是说万一,对阿史那来说,亲儿子不值钱呢。”
“那就看阿莎的母亲在他心中份量重不重了。”徐元嘉略做停顿,又安抚魏宁,“你也别太担心,草原上的狼,不仅在意感情,还注重血脉,只要阿莎真是他的孩子,一定能卖上一笔好价钱。”
阿莎的母亲算是淮安王害死的,而淮安王又是魏宁解决掉的,只要阿史那有点脑子,就不会同魏宁作对。
魏宁一锤定音:“这样好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十二。”
徐元嘉难得对魏宁的做法表示异议:“十二他瞒不住秘密,这种事情交给他会不会不合适?”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交给他来做。对阿莎那样的孩子来说,十二这样的人才更容易让他放下戒备心。”
虽然阿莎看起来十分羞怯,但在淮安王的功里长大,又是这么个尴尬身份,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母子两个日子不好过。
阿莎母亲在的时候可能还好些,毕竟她在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