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李将军打了胜仗,元军愿意臣服大顺,不日与咱们一道进京。”
“他们肯?”元军与大顺不知道交战了多少年,突然肯了,怎么看怎么有古怪,“会不会是假意求和?”
沈斐挑眉,“你都知道假意求和了?”
说得好像她什么都不懂似的,其实朝曦每天都在努力的跟上沈斐的脚步。
沈斐看的书,她有空了也会翻翻,虽然看不大懂。
“赫尔辛德死了,元国没有拿得出手的将军,节节败退,被李将军带人围剿,没有法子只好投降。”沈斐站起来,走到旁边的桌子上将盖了碗的菜一一掀开,“元国一直有句话,叫宁肯战死,也不做投降狗,突然投降,必然打着别的主意。”
“你知道还让他们跟着你回京?”朝曦蹬蹬几步下床,鞋都没穿坐在沈斐对面。
“这是国与国之间的协议,不是个人恩怨,即便是我也不能肆意做主。”沈斐吹了吹热气,“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先吃饭,吃完饭跟我去一个地方。”
又去一个地方,他怎么这么多地方?
朝曦起晚了,还没来得及洗漱,沈斐还算体贴,叫人提前备了热水,端来的早,现在温度正好,朝曦稍稍洗过之后吃了些东西,还是介意流言的事,没什么胃口。
原来以为沈斐是因为不在乎她,所以才不管流言,现在才明白过来,沈斐连对自己的流言都不管不顾,更何况她的。
他这人活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佛的厉害,无欲无求似的。
师傅曾经说过,像沈斐这样的人要么是心里装着大事,所以不在乎这些小事,要么就是真的不介意,不知道沈斐是哪种?
沈斐说要带她去个地方,果然信守承诺,带她去了一个帐篷,里面装满了元军投降后送的进贡品。
进贡品是俯首称臣的意思,更像保护费,大哥把小弟打服,小弟送的见面礼,一年一次,这是头一年的,份量重,将整个帐篷装的满满当当。
金银那些沈斐看不上,他从进来开始,目光自始自终落在一个物件上。
是一个小型的权杖,只有人一条胳膊那么长,根本撑不了身子,顶多做个装饰品。
“这是什么?”朝曦好奇问。
沈斐没有隐瞒,“从前有个伟大的君王,亲自去往边疆打仗,结果中了敌人诡计,丢了一条胳膊,敌人以此为荣,将这条胳膊做成了权杖,妄图世世代代传颂。”
朝曦对这个故事隐隐约约有些印象,可她忘了是谁,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君王跟你有关系吗?”
“自然有。”沈斐目光幽幽,“他是我的父皇,我是他的儿子。”
朝曦一惊。
难怪沈斐执意要跑来边疆,亲自打仗,除了一雪前耻之外,还有拿回这个权杖的意思吧?
毕竟是父亲的遗物,准确的说这根权杖在元国手里,对整个大顺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无论如何都要拿回来。
它已经不单单是一只手臂,一根权杖,更多的是丢失的东西。
“那你怎么还傻站着,快收回来啊。”这是沈斐父亲的东西,朝曦不好动,要不然就帮他拿着。
“如果元国真的只是假意求和,你猜他们会怎么对付我?”沈斐突然看她。
朝曦懵了,“……我不知道。”
好端端的突然问她这么高深的问题,她怎么知道?
“投其所好。”沈斐给她提个醒,“这权杖对我来说很重要,我肯定会拿走。”
朝曦恍然大悟,“他们在权杖上对了手脚是吗?”
“嗯。”
朝曦抱胸,“是毒吗?”
沈斐摇头。
“暗器?”
沈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