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二十四章(1 / 3)

马车并未驶向什么荒凉诡异之地,恰恰相反,它缓步驶入了一处极为繁华热闹的地方。

不对劲就不对劲在太繁华热闹了,和沉沉夜色不太搭调。

从古至今,这个时辰这么繁华热闹的向来只有烟花场所。

洛摇光被李淄羡拽下了车,打量着灯火通明的四周,皆是青楼画阁,绣户珠帘,一双双纤细柔软的手挥舞着手绢招揽着过往的客人,空气里充斥着脂粉的气味。

“李淄羡,你这是要带我逛青楼?”洛摇光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带当朝长公主来烟花之地,谁给她的勇气?

李淄羡却仿佛没事儿人一样:“谁带你去青楼了,想得美,你以为穿个男装那些妈妈就认不出你是女的?能让你进去?”

洛摇光刚准备松一口气,就听到李淄羡说:“我们去南风馆。”

南风馆,也就是小倌馆,男客女客都接,想一想就是很糜乱的样子,这个李淄羡也真是......

太棒了!

古代的小倌应当都是色艺双全柔弱易推倒的清秀少年吧,想到这里洛摇光脸上的笑容突然有些猥琐。

以前现实生活中每次看选秀节目的时候瞅着那些能唱能跳的好看小男生们就有种逛窑子的幸福感,今天自己终于有机会真正地逛一逛窑子了,有钱就能买到美色是多么简单的幸福啊。

“好,没问题,咱们去哪儿?”洛摇光看李淄羡这样子,觉得她一定是熟门熟路,有常去的低调奢华有内涵的南风馆。

李淄却羡双手背在身后,抬头看了看天,一字一顿地说道:“去最大的,最热闹的,最贵的。”

然后随手拉过一个路人问道:“最大最热闹最贵的小倌馆在哪里?”

被抓来的路人被她行伍出身的气质和豪放的行径所震慑到了,抖抖索索地指了个方向后就落荒而逃。

洛摇光和李淄羡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是一栋三层高楼,屋檐和栏杆上倒未如周边的青楼一般挂着红灯笼和彩绸,而是悬着一盏盏琉璃灯,流光溢彩之间就比旁人多了几分华贵,少了几分庸俗。

这里的小倌一定很好看。

两人一到门口,一个十二三岁的清秀男孩便迎了上来,提溜着打量了她们俩一圈便笑道:“两位公子可要里面坐坐?”

小小年纪,倒是个人精。不过南风馆里都是这般年纪的小孩儿?自己可没有这种恶趣味,洛摇光脑补了一下画面打了个寒颤,自己还是比较喜欢发育成熟的。

所幸进了门后发现大多还是十六七岁到二十三四岁之间的少年,画面倒也没有想象中的香艳糜乱。

目之所及皆是竹席竹帘,青纱帐幔,几个清倌穿着白色儒袍在台上弹奏着筝弦雅乐。

如果不是时不时传来的调笑声,倒更像是座清雅的茶楼。

一进门,一个老鸨就笑容满面地迎上来:“两位……公子,是要清倌儿,还是红倌儿啊?”

洛摇光刚想开口说要清倌儿,李淄羡却长腿一岔,下巴一抬,冷笑一声:“什么清倌儿红倌儿,老子不讲究那些,只管把你们这儿最好的倌儿给老子叫来。”

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纨绔子弟街头小霸王?洛摇光突然莫名地有些崇拜李淄羡,自己打小就羡慕这种借着一家有钱有势就可以胡作非为捉猫逗狗的颓废生活,可惜上一世自己穷,这一世又太尊贵得端架子。

好不容易今天便装,还有带头大哥闹事,自己一定要过过瘾,于是也就大大方方地在她身旁站好,抬着下巴打量着四周,颇有几分将纨绔进行到底的气势。

老鸨是在风月场上摸爬滚打了多年的老手,一眼就看出眼前这两位气度华然的公子是女扮男装,且必定出身不凡,既富且贵。

于是赔着笑脸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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