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
但她什么也没说,因为她很快就要走了。
不论是那个向她表白的女孩子,还是眼前暗恋了三年的少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人生处处都是分离。
拿着那年打工攒下的钱,叶宸开始向北方的城市飘零流浪。
她做过服务生,也做过收银员,但不仅累,薪水还很低。
偶然一次上菜的时候,她听到来用餐的客人聊起,说昨晚在酒吧玩,光小费就打赏了五千块。
五千块是她两个月的工资了。
叶宸心下一动,把目光转向了酒吧这类高消费场所。
这种地方,在叶宸的观念里,是黑暗邪恶的,做决定的时候万分忐忑。
但叶宸还是想去,如果都是做服务生,她也能拿几千块的小费,当然比在饭店强。
其实她什么都不会,学历不高,也没有特长。
但运气好的是,她长了一张比百分之九十五的人都要出众的脸。
酒吧招聘的经理看上了她,同意她留在小酒吧里做服务生。
经理人不错,和她是老乡,见她年纪小,也十分照顾她。
叶宸提出想穿男服务生的衣服,经理明白她得顾及,也应允了她的要求。
上班的第一天,叶宸心里很慌张,她也看过不少小说,特别害怕会有色狼和坏蛋。
她思考要不要买圈白布来做裹胸,很快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她一马平川,根本就没有胸。
这会儿的她看起来还土土的。
在经理的建议下,叶宸特意去染了一头黄发,好让自己看起来很“社会”。
穿的衣服,也经常是某宝超便宜的爆款。
智能手机早已普及,平时和妈妈视频通话的时候。
叶宸便谎称她现在给一家买衣服的淘宝店打工,所以才做了这样的形象改变。
妈妈并没有怀疑,只叫她注意身体和安全。
在小酒吧待了一年,叶宸发现这种地方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来玩的也都是普通人。
甚至好多常来的面熟客人,半年了还以为她真的是个男孩子,因为她的声音也很中心。
虽然什么都不会,但叶宸学的很认真。
她什么都学,调酒、打碟、推销酒水……
酒吧里只有一个驻唱的小伙子,吉他弹得很棒。叶宸从小就对音乐十分敏感,心痒痒地要求陈哥教她弹吉他。
陈哥也很照顾她,那自己心爱的吉他教叶宸弹奏歌曲。
她学的快极了,快到陈哥都吃惊得不得了。
学了一段时间以后,叶宸已经可以勉强担任小酒吧驻唱的了。
大抵是听腻了陈哥唱歌,来酒吧的客人开始经常唤她上场,还都夸她唱得好。
陈哥笑着打趣她,说真是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
叶宸也笑了笑,开始动心思想买个属于自己的吉他。
由于要用来演奏,陈哥说买的吉他不能太差,于是帮她挑了个三千多价位的吉他。
叶宸翻来覆去地想了一个晚上,犹豫到底要不要花这么多钱买吉他。
尽管她现在每个月加上提成最高能拿五千块了,还是不舍的一下子花掉一半多的钱。
感觉心都在滴血。
但是很快,所有的焦虑与不舍,都在她拿到吉他的那一刻,被铺天盖地的兴奋和喜悦掩盖了。
酒吧只是个小酒吧,并没有什么“很有钱还很坏”的坏蛋。
叶宸拿到的小费最多也就几十上百,但她已经很满足了。
只是好景不长,又过了半年,小酒吧便因受到上面的清扫而勒令关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