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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12】(1 / 4)

孟千姿一个人,开了辆四驱。

她很少一个人, 从小到大, 身边都围满了人, 记忆中,好像从来就没有哪一次是真正纯粹一个人去做什么事的,哪怕私奔,还拽了一个呢。

她也很少自己开车,因为一直有司机;偶尔自己开, 也小心翼翼,因为城市交通复杂, 人流车流量都大, 容不得信马由缰——但高原不同, 一眼望出去,别说人了, 鬼都没一个。

她把油门踩到最大, 身子随车子一起飙,觉得整个人像颗出膛的子弹, 滑出逼仄幽暗的枪管,滑进陌生阔大的世界。

她开过江炼他们出事的地方,那两辆车太笨重,还那么倒翻着:高原上就这样, 拖车耗费太高, 一般人会拆件回收,任车架子原地横陈, 后来者看见了,也不会惊讶,只会以为是出了行车事故,然后警醒自己“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一直把车开到黑压压的群山附近,她才停下。

周围安静极了,只偶尔有风声飒飒,孟千姿在车内翻了翻,从手套箱里找到了烟和打火机,还在后座上找到了两瓶黄河啤酒。

有酒好,酒让人兴奋,她接下来想把事做好,就是得让自己保持在一个亢奋、兴奋甚至半癫狂的状态。

烟也好,舒缓、放松,人不能太紧张,太紧张,就成不了事了。

孟千姿点烟就酒,烟头的灰烬慢慢积起,像极了她迟来的情绪。

江炼的死太突然了,像一盆水凌空浇下,而她恰好立于棚下,要过好久好久,才会有点点水滴从棚顶渗出。

不过现在,她用不着想他:等事情了了,她又没死的话,会瘸一条腿,再坐几十年王座,几十年,够她去哭、去痴、去回味、去形销骨立。

不差这一晚,不差这两天。

一瓶酒下肚,脸颊发烫,人也微醺,孟千姿从山鬼箩筐里掏出形如滴眼液的瓶子,仰起头,往两只眼睛里各滴了两滴,然后闭上眼睛,迅速转动眼珠。

这叫“亮子”,是水鬼的玩意儿,用于夜间视物,据说制作原料来自猫头鹰和壁虎,都是夜视能力绝佳的生物——这“亮子”的夜视精度虽然不如手电,看路是足够了,而且胜在隐秘,夜间活动,不会被光亮暴露。

眼睛适应了之后,她伸手抚了抚右脚踝上的金铃,穿戴好武装带,背起山鬼箩筐。两把枪,一插背后,一插腿侧,小腿边还插了把套层的匕首。

然后下车,一直往空地上走,车上有定位仪,后续自有人来回收。

走到中央处时,她单膝跪下,嘴里默念咒声,然后上身慢慢下伏,直至伏贴于地面,双手抓捻泥壤,又摊平抚开。

过了会,她站起身子。

比之刚才,什么都没变,风还是不定的风,人还是人。

但又什么都变了,风里,渐渐有了味道。

这是金铃的又一个功能,山风引。

这世上,万物都有味道,有时候,看似消散,实则留驻,只不过是太稀淡了,你闻不见而已。

山风引,不大适合南方水泽山林,因为那里太潮湿,动植物又太多,各种朽败、腐烂以及生物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成千上万,很难分辨,往往闻着闻着,自己反头晕眼花——但这一招,非常适合西北雪岭,这里人少,牲畜也单一,味道的基数小,想从中择出特殊的、奇怪的,或者血腥的,很容易。

找特定的人比较困难,但如果这人体味特殊,又或者喜欢用浓郁味儿的香水的话,也不难操作。

孟千姿鼻翼微微翕动,伸手在鼻端不断拈拂,那感觉,像是有无数味道过来,排队等她甄选,而她排除掉一道、又一道。

过了会,她垂下手,转向一个方向,快速奔跑起来。

其实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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