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小股东见状,也有几个跟张富仁关系好的“酒肉”朋友,盘算一番后,觉得张富仁都走了,他们再待在这也混不出什么名堂了,不如按照十倍的价钱卖了,趁此捞一笔,好像怎么都不吃亏啊。
最终,有五人跟着张富仁一起卖出手中股权,留下来的小股东,还有六个,有三个是张贵仁这一系的,还有三个则是永远保持中立的。
还有五个公司的高管层,但是他们手中持有的股权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只有零点零几的股权,一年都分不了万把块的红利。
像是股份转让这种合同,对于一些经验丰富的律师来说,可谓是轻车熟路了,不到一小时的世界就拟定好了,双方看了后,都没什么意见,张家勇也很豪爽,直接给了张富仁二点五个亿,把张富仁乐得合不拢嘴。
其他的一些小股东,张家勇也把价格往高了给,他又不差这点钱,能用钱解决的事,就该舍得花钱去完美解决。
有双方律师在场,签合同的时候就具备法律效应,当名字签下去的那一刻,意味着,张富仁正式被踢出局了,但是这个可怜的家伙,还在美滋滋的幻想着接下来自己去捣鼓一间大公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