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连连点头,“要的,要的,乐儿快给娘看看!”说着,她也忘了自己刚刚想催促儿子上床休息的事情,亲手帮他润笔蘸墨。
孟晖重新铺了张宣纸,接过年氏递来的毛笔,开始写诗。
他天生就没有文化细胞,这首诗自然不是他做的,而是剽窃了第五个位面的一位文学大家。
这位文学大家的诗文同样以辞藻优美著称,其意境却比之年翔飞一类年轻人浅薄的思想更加深邃悠远。不仅读起来令人心驰神往,还带着忧国忧民的仁心,带着对于祖国未来的思考与展望,值得人一遍又一遍品味反思。
身为一名维护者,对于剽窃这样一位令人敬重的文学大家,孟晖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的。维护者并不在乎自己在一个世界中取得了怎样的功名利禄,这些对于他们而言无非过眼烟云,也更不会在意自己取得成功的方式途径是否合理合法。一切都要以最快、最有效的完成任务为准。
在孟晖写诗的时候,年氏一直站在他身边认真看着,似乎想要将将每一字每一句都刻在脑海中那般。
待到孟晖收笔,年氏捂着胸口,目光灼灼的看着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自豪与赞叹:“我儿写的诗可真好!”顿了顿,词汇匮乏的她不知该如何赞美自己的儿子,只能采取最为平实的比较法,“比你父亲写的还要好!”
——在曾经的年氏心里,自己的丈夫是最聪慧、最有才华的人,但现在,这个位置要让给自己的儿子了。
听到年氏的夸奖,孟晖心里没有任何波动,苍白的脸上却带上了羞涩的红晕:“娘能看懂我的诗吗?”
“看不太懂。”年氏面对自己的儿子十分诚实,“但就算娘看不懂,读着也觉得顺畅开心,像是一首歌儿似的。”
诗歌诗歌,这两者是不分家的,诗词的韵律之美与音乐相通,哪怕不解其意,诵读时也会觉得顺耳贴心。
孟晖微笑起来,将诗的大意向年氏讲述了一遍,随即有些扭捏的望着刊登有年翔飞诗词的《新文学》杂质:“娘,儿子想将这首诗投给《新文学》,您觉得怎么样?”顿了顿,他满面羞红,眸光闪亮,“儿子想要登上刊载着父亲诗文的杂志,想让父亲也看到儿子做的诗。”
做儿子的对父亲抱有期待与憧憬,这实在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哪怕这位父亲对待家人很渣,但在外界的形象却经营的不错,儿子听多了对于父亲的赞誉,自然也想要向父亲看齐,想要得到父亲的赞许。
——都是她没用,被丈夫不喜,也带累自己的儿子得不到父亲的关爱,只能依靠这种方式追逐父亲的脚步。
年氏心里一酸,抬手摸了摸儿子枯黄的发丝,差点哽咽的落下泪来,却还是强笑着点头:“好,娘这就帮你将这首诗寄出去。乐儿的诗做得那么好,肯定会被杂志刊登的。”
孟晖仿佛松了口气那般,展颜而笑。
说实话,孟晖选择这位文学大家剽窃,不仅是因为其在遣词造句上与年翔飞有着一丝共通之处,同样也是由于对方在第五世时声名大噪,哪怕是在一片战火纷飞中东奔西走的孟晖与气运之子贺晨,也同样品读、谈论过他的大作。
——如果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早早恢复了身为贺晨的记忆,那么看到杂志上刊登的诗文,也许会被唤起些许熟悉之感。而只要有了一丝疑惑,只要还对孟晖有所执念,凭借气运之子缜密的思维与强大的控制欲,他必然会想方设法的顺着这一条线索找来,与孟晖重新相见。
当然,如果对方没有看到诗文、或者是没有想起什么的话,孟晖也算不亏。经过刚刚的试探,他发现年氏虽然十分抗拒新的思潮,但在面对她在乎的人时,这种抗拒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哪怕年翔飞抛弃了她,年氏却依然想要读他的诗,而当写诗写文的人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