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走出来的时候,面上甚至还带着一丝微笑。
我稍微有点心动。
养这样一个娇弱可爱又天真的小瞎子,一定很有趣。
但我随即又否定了这个念头,比起只见过一面的小瞎子,还是动不动就脸红害羞的高棠更合我心意,虽然他总是劝我去参加他表哥的选秀,但很大程度是少年人自尊心作祟,口是心非,想想就很可爱。
大金鹏王的住处很破,他自己住的地方还可以,别的地方就不太能看了,我一点都不想在这里过夜,但是陆小凤说,方圆几百里都是荒郊,没有客店可以住宿。
于是我决定露宿荒郊。
但陆小凤又摸了摸他的胡子,露出笑容来,说道:“但还好,我有个朋友就住在附近。”
我立刻想起了什么。
塞北万梅山庄。
陆小凤的朋友西门吹雪居住的地方。
这会儿其实快到二更了,等到了万梅山庄,已经是二更过半,陆小凤一点也没有麻烦朋友的自觉,敲开万梅山庄的大门,就笑眯眯地要了四个房间,热水,还有干净的衣物。
西门吹雪在家,但他没有出来待客。
当然,像这样半夜上门打搅的客人,如果是我,不光不待客,甚至可能会杀客。
万梅山庄的石管家接待了我们,态度不算热情,但也一点称不上失礼,安排给我们的房间全都干净整洁,连被褥都带着晒过的气味,但显然是全新的。
我洗了热水澡,换上了侍女送来的雪白衣裳,侍女有些为难地告诉我,“万梅山庄从没有女客,备给客人的也都是男装,这是侍女的衣服,实在是失礼了。”
我摆摆手,“没事,我自己的衣服料子都没有这个好。”
我说的是真的。
万梅山庄粗看很有钱,细看更有钱,就算是侍女的衣服,料子也是柔软的纯棉,袖口衣摆的绣花更是精细,穿起来很舒服。
我不喜欢穿白衣,我其实明白,像我这样寡淡的长相,穿红戴绿只会显得更加丑,白衣更适合我,但我还就是很喜欢那些鲜艳的颜色。
但有得穿已经很不错。
我枕着高高软软的枕头,盖着干净温暖的被褥,很是舒服地睡到了第二天天亮。
然后被一阵练剑的声音吵醒。
我没有洗漱,没有穿鞋,迷迷瞪瞪地推开了窗户,刚好看到一个雪白的身影在光秃秃的梅林里上下翻飞。
剑光犹如电光,破空之声挟带雷霆之势,堪称一往无前。
西门吹雪。
我不止一次地琢磨过亲爹妈怎么会给自家孩子取这样奇怪的名字,但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什么疑问都解开了,这样的剑客,生来就应该叫西门吹雪。
我站在窗户口津津有味地看他练剑。
西门吹雪剑势转过十三招,猛然间一个回头,冷若冰霜的眸子霎时对上了我的视线,他一剑劈砍而来,剑气削断我耳侧碎发,从窗口一路袭向屋内的博古架,博古架上的零碎物件咣当当碎了一大片。
我警惕地说道:“这是你自己打碎的,我不会赔钱的。”
西门吹雪冷冷地看着我,说道:“为何偷看我练剑?你用剑?”
我有些稀奇地问道:“为什么要避着人练剑?难道你在和人比剑的时候,也要别人闭着眼睛才行?”
西门吹雪说道:“我练剑是为了杀人,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
我点点头,“我练武也是为了杀人,但让别人看看也是可以的,练武要多和人交流,这样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就像我看一眼就知道,你已经练出了属于自己的剑道,也到了某个不可言说的瓶颈,现在正急于突破。”
西门吹雪一顿,他又重复了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