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 金国大都不是很符合我对皇城的印象,比较土。
金人长得也很稀奇古怪。
金国大都里除了金人, 也居住着不少汉人百姓,之所以说是汉人,是因为他们这样的情况不大能算是宋人了。
宋国南迁,能迁走的百姓都迁走了,剩下的不是实在没法迁的老弱妇孺,就是些不肯走的百姓了, 青壮走得比较多, 但百姓里青壮的成分向来不太多,留下的是大多数。
金国历经百余年, 大多数宋人百姓早已习惯了金人的统治, 尤其是生活在金国大都的百姓,更是大部分都能说一口流利的金话,各家店铺更以招待金人为荣。
汉家风骨并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硬骨头多半活不到现在。
这是国家无能,不怪百姓。
丘处机在金国大都还有个身份,是个小商贾,他拿出了身份凭证, 又说我是捡来的丫头, 很轻易地通过了城防。
丘处机在这里居然还有个宅子, 虽然只有一进,属于比较小的两面排屋,能睡的房间也就四五个。
距离丘处机上一次来这里, 已经有三年多了。
这代表屋子积了很多灰,院子里更是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嚣张地迎风飘舞。
我看了看院子,又看了看丘处机。
丘处机连忙说道:“这不妨事,南城那里有专门的工匠,雇两个人来,只要一个下午就能打扫完。”
我摇摇头,说道:“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本来想先找个地方睡一觉再去的,现在这样,我觉得还是先做事吧。”
与其睡丘处机这个破院子,不如去睡金国皇帝的大榻。
丘处机到现在还想再挣扎一下,“长老神功盖世,但双拳难敌四手,明知是龙潭虎穴……”
我打断他,“明知是龙潭虎穴,当然要闯一闯。”
说实话,我还真不觉得一个金国皇宫算什么龙潭虎穴。
丘处机拦不住我,索性一咬牙,说道:“也罢,七尺之躯当为国死,畏畏缩缩还算什么英雄好汉,去就去罢!”
前面的话听起来还正常,越到后面越透出一股匪气来。
我很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事前,丘处机准备去踩点。
他带了一把剑,换上特制的走路无声的软底鞋。
小偷盗匪行事之前会先踩好点,好为潜入以及后续脱逃做准备,杀手也一样,我以前经常这么干,不过那是二十岁以前。
我按住丘处机,把他手里磨得光亮的剑扔了。
丘处机很是不解地看向我。
我摇摇头,对他说道:“我们不是去杀人的,带剑有伤和气,这样,你什么都不要问,跟着我就行。”
丘处机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到最后还是化为了一声叹息。
但他坚持要带剑。
按照他的说法,就算是死,他也不要死在金人手里。
就是一个很有志气的小伙子。
进城的时候是中午,耽搁了一会儿也没差太久,我拎着丘处机朝着金国皇宫的方向飞。
之所以拎他,是因为丘处机的轻功也就跟周伯通打个平手,要是我在前面飞,他在后面跟,很有可能我一个回头,他就被金人用箭给射死了。
人的视力是有极限的,我带着丘处机飞的这个高度就在这个极限的范围外一点点,优点是底下的人把脖子撅折了都没法看到天上还有两个人站着,缺点也很明显,对着底下层层叠叠的宫殿,蚂蚁似的小人,我实在没法分清哪个蚂蚁是金国的皇帝。
好在丘处机还有一口气,哪怕一张口就有风灌进来,他还是坚持地大声叫道:“正、正北……方向,最……大的……宫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