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曾经卑贱地活着,到了死后,仍永不得安息。
不死族,本便不该存在。
缪金等待黑暗重归地狱,等待人间的秩序重新回到人间,他想去寻觅赐予他力量的神灵,想要向神灵乞求不死族配与人间的秩序相一致,死者安息,重归尘土。
可他找了四千多年。
他没有找到。
庇佑人族的神灵,伟大、宽宏、无可限量的神灵,让造物信仰,带造物走出黑暗,救赎世人的神灵,没有庇佑他,没有带他走出黑暗,也没有救赎他。
他找不到神灵。
他得不到救赎。
生前不配,死后仍是。
缪金清晰地知晓他只是生于混乱、死于混乱的一条野狗罢了。
何其滑稽,四千多年,缪金第一次得到神明的消息,是因为神明的宠儿到临了人间,来迎接他的荣光、万人敬仰。
从不肯、吝啬于向他传递零星半点希冀之火的神灵,却慷慨地许诺以洛修斯与自己心意共通的权利。
缪金知道世事是不公平的,他从未祈求过公平。
他只祈求消亡。
他得不到神灵的宽谅,至少,他希望能得到秩序的包容。
而不是非人非鬼,像个怪物一样被人间排斥在外,看不见曦光的活着。
神的宠儿以一种无知的天真姿态,无邪地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会想要他这样无辜的人的性命?
缪金没有回答神的宠儿什么,他只说:“杀了我,不然我便杀了你。你的死亡,或者我的消亡,这两者必将发生一个。”
匕首抵在了洛修斯的脖颈上。
不死族俊美的面容上浮出一丝混乱、暴虐,带着浓厚血气的笑,说:“主在你身边,你可以让伟大的神明将我从世间抹除。”
洛修斯眉头皱得更紧了,他余光向下看了一眼那把匕首,又看了一眼缪金,仍维持着温和:“你杀不死我,我也杀不死你。我可以无限度的复生,而你拥有不死的生命。”
不死族如其名,永远不死。
哪怕如同行尸走肉的活着。
“不死的生命”精准戳到了缪金的逆鳞。
洛修斯看着他的神态,生出一种缪金会咬死他的错觉。
在这种错觉的催动下,洛修斯敏捷地在刚说完话就握住了缪金的两只手。那把匕首仍抵在他脖颈上,但实际上对他威胁不大。
最多把他的头削下来。
他还可以再时间倒流把头安回去。
但动用时间的力量和修改造物的记忆和想法会让洛修斯的躯体进一步神化,所以洛修斯不想走到那一步。
洛修斯想了一会儿,谨慎地试图安抚:“即使你对我造成了不利,主也不会抹除你……你是个好孩子。”
他尚未来得及去看缪金的记忆。
在决意认真当一名人妖族混血以后,除了迷路这种事,洛修斯已经尽量克制去看造物记忆的习惯了。
所以他现在想不太通,这四千多年里发生了什么,让他印象里很沉默的缪金变成了这副……寻死觅活的模样。
寻死觅活评价缪金可能不太合适,但洛修斯一时想不出别的描述了。
银发少年谨慎地握着缪金的手腕看了他一会儿,确定缪金不会上来咬他后,给缪金倒了杯水,镇定问:“你喝水吗?有话我们可以好好聊……”
洛修斯轻轻推开那把匕首,又想起他还要兼顾天命之子的身份要和缪金打一架,斯斯文文地问:“另外,我可以……”
匕首“铛”地落地。
缪金很冷地盯着洛修斯,眼神让人毛骨悚然。
他又挣开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