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吗?”
洛修斯如实回答:“厄尼吗?没有。”
缪金喉咙逸上一声冷笑:“他是你的朋友?”
他认识厄尼时还没想到“交朋友”这个概念,洛修斯仍然回答事实:“现在来看,算是。”
“呵,”缪金压低眼帘,“现在来看?被你利用完死掉的东西算配当你的朋友吗?”
缪金沉暗地注视向洛修斯,眼中像带着锐利的冰针:“或说对你有用的东西?”
“我会履行承诺,不让你像垃圾一样莫名其妙地死掉,所以你那些骗人的把戏可以停一停了,不要一遍遍地来向我佯装你多么诚心实意。令人作呕。”
洛修斯神态平静,好像再尖锐难听的话语都不会触动他的愤怒,或者难堪。
他问:“你认为我在利用厄尼?”
缪金冷漠地向前走,没有回答洛修斯。
洛修斯喟叹:“主会赐予他重生,这是我对厄尼的承诺。只是我目前心有余而力不足。”
缪金像听见了笑话:“主?”
“我的意愿即主的意愿,我欺瞒任何人都相当于悖逆神明。”银头发的少年仰脸望着缪金,“我不会骗人。”
“我没有利用厄尼,也没有想利用你保护我安全来欺骗你的想法。”洛修斯面色渐渐严肃,“你是第一个让我产生交朋友想法的人,我与你见面后,才有了朋友的概念。”
洛修斯的话让缪金愈发烦躁。
他讨厌,讨厌洛修斯说这些话。
缪金永远不相信洛修斯来纠缠他,是因为主的意愿。
倘若神明曾看到过他,在几千年前早会看到,神明看不到他,过去不曾,现在依旧不会发生。
可缪金又无法解释,为何神的宠儿会选择和他交织在一起。
不会利用谁,难道出于泛滥的同情心吗?
缪金冷硬道:“我不需要你自以为是的同情心。”
洛修斯要去摸缪金的头顶,却在半路上被攥住了手腕,他只能先说:“现在我的命是你的,为什么你会认为我在同情你呢?”
他一抬臂,肩膀上的咬伤又裂开了。
血不会沾湿这件长袍,只会沿肌肤淌下来。
洛修斯无奈地妥协:“你要是很生气,可以咬我。”
缪金盯了好久少年的面孔,捏着他的肩骨,向洛修斯温热的肩窝俯过去。他捏在洛修斯肩膀上的手指是冷的,鼻梁是冷的,嘴唇也是冷的。
舌尖也是冷的。
“嘶——”洛修斯抽了口气。
缪金没有咬他。
缪金舔舐掉了他肩上重新渗出来的血珠。
柔软的舌抵在伤口上,发冷,冷得发麻,让人从尾椎而上一个激灵。
这种行为要怎么解释呢?
洛修斯镇定地思考,一边下意识安抚似的摸着缪金的后脑勺。
直到缪金松开他,捉住后脑勺的那只手,冷冷道:“不要把我当小孩,也不要把我当成狗。”
狗。
对了,就是狗。
或者别的动物,舔舐伤口应该是承认对方是同伴了吧。
洛修斯心情好起来,拉了拉露出肩膀的衣袍,说:“好的,你长大了。”
“啧。”缪金转身就走了,懒得再搭理他。
可刚走出一步,缪金侧身蹙眉望了洛修斯一眼,从头到脚,顿在了洛修斯那双从来不穿鞋的脚上,没说话,又转身走了。
比起人族、妖族,上千年隐居在守望森林中的精灵族的生活方式显而易见的更原始质朴,但这不代表精灵族的文明比其他种族落后,精灵不具有聪慧的神智——
相反,他们文 明高度发达,拥有卓越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