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是个很难驾驭的颜色,一不小心就会变成杀马特。
但郑欢欢很适合这种颜色,她长得漂亮、人又秀气,脸上一点肉都没有,淡粉色的头发贴在脸颊上,配合着她那灵气十足的眼睛,竟然有种次元壁被打破了的感觉。
元气美少女,应该就是这样的。
郑欢欢不止染了头发,她还把原来的中长发剪短了,嫌头发贴着脸太热,她随手把右耳边的碎发别到耳后,然后转过身,开始整理自己刚买回来的东西。
梁亦然这才看见她买的是什么。
各种各样的丝线、还有绸布,以及什么形状都有的竹编框架。
“这都是什么?”
郑欢欢把一包五彩的丝线拿出来,一边拆包装袋一边说道:“材料,我准备做点小生意。”
她给梁亦然展示了一下自己的材料。
“到时候我在绸布上画上花样,花样我都想好了,就从植物学大全那本书上临摹就行,然后再剪成书签,现在的人们不就是喜欢这种小清新的东西么,回头我多加几个学弟学妹,让他们给我推销一下。要是销量好呢,我就做点别的。”
梁亦然拿过其中一个框架来看了看,她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问了一句:“你打算卖多少钱。”
郑欢欢想了想,“书签的话,30一个,不包邮。”
手绘书签好几年前就有,现在已经到了基本上会画画的人都会卖手绘书签的地步,郑欢欢的定价不高不低,倒是很符合市场价。
上辈子的郑欢欢随随便便做一个东西,都能卖出几万到几十万,在她的最后一个作品《心跳纤维》被蓬皮杜中心收藏以后,她画过的画、设计过的艺术品又被炒上了一个新高。
艺术有市无价,很多时候,人们买的只是一个名气,至于艺术品本身有多大的价值,人们就不怎么关心了。
梁亦然掂量着手里的框架,突然有点想笑,从三十万到三十块,郑欢欢居然能这么快就接受这个落差,看来她的心态已经很平和了。
郑欢欢还在高高兴兴的整理她的东西,身体回到十八岁以后,她的精神好像也回到了十八岁,每天都有用不完的精力,连带着,她觉得首都的空气都清新了不少。
曾经没做过的,她都想做一遍,曾经因为各种原因不敢尝试的,她也要全部尝试一遍。
别人的眼光算什么,自己高兴才是最重要的!
一甩那头批咔批咔冒粉光的秀发,膨胀的郑欢欢如是想到。
……
梁亦然和郑欢欢是一个想法,只要她高兴就好了,不过她还是想问一问,“为什么要卖这种东西?”
郑欢欢回答得理所当然,“给自己赚点零花钱啊。”
没想到是这个答案,梁亦然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咱们家还没穷到要你兼职养活自己的地步。”
她们父母去世的时候,梁亦然已经十九岁了,那时候她还在上大学,风尘仆仆的赶回家,面对的却是父母的死讯,以及茫然无措的郑欢欢。
幸好那时候梁亦然已经成年,这样她们父母的遗产才没有落到别人的手里。她们的爸爸活着的时候,并不怎么和那群亲戚往来,但一听说她们爸爸出事,一群没见过的亲戚就全都过来了。
梁亦然的爸爸是穷苦地方飞出来的金凤凰,也算是一个凤凰男,不过她爸爸明事理,不会做出那些没脑子的事情。他们家就他一个儿子,没有其他兄弟姐妹,家里就一个老娘,前几年也过世了,梁亦然的爸爸不给那些亲戚一分钱,也不帮他们的忙,他们一直记恨他,这才在他去世以后,立刻就盯上了他的女儿。
梁亦然死死的把所有财产都攥在手里,不管别人怎么劝她、怎么挑拨她和郑欢欢的关系,都不为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