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咋咋,死了便埋我”的样子,阿圆颇为生气,连甩了于三好几个白眼儿。
沈韶光失笑,不知道阿圆竟然还有欺生的特性……
因为租的房子还不能搬,庵里又不留男客,沈韶光便让于三先住在店里。
回到店里,太阳还老高,没到准备晚饭的时候,沈韶光先拿着顺便在西市买的糖去谢隔壁李娘子帮着看店门和炉子,回来看看于三,“先去后面洗手洗脸。”
于三没什么表情地应着,自去了后面。
沈韶光让阿圆去邱大郎那儿买几个胡饼,又盛了些红烧排骨放在食案上——出门的时候炖上的,这会子已经骨酥肉烂。
这个时代,有些余钱的才一天吃三餐,没钱的只吃两餐,沈韶光觉得于三肯定没吃午饭。
等于三回来,沈韶光道:“吃饭吧。”
于三看沈韶光一眼,坐在案前吃起来,想来是真饿了,吃得不慢,但样子并不粗鲁。
等他吃完了,沈韶光问他味道。
“糖放多了,盐放少了。”
沈韶光挑眉。
“——比我做得好。”
“……!”行吧,至少有个好舌头。沈韶光一向擅长发现自己人的优点。
沈韶光跟于三解释,长安人嗜甜,又是空口吃的下酒菜,故而糖放得多一点,盐要少一点。
于三点点头。
“能做鱼吗?后面还有条一尺多长的鲤鱼!”既然吃饱了,就可以干活儿了,店老板当然要考较一下新厨师的实操水平。
于三再点头,问沈韶光:“现在就做吗?得趁热吃。”
沈韶光笑道:“没客人的话,我们自己吃。”
于三便什么也不说了,自去厨下小水缸里抓了鱼,拿到后面杀。
见他杀鱼的手法,沈韶光心里一松,嘿,至少以后杀鱼不犯愁了。
每次看阿圆那货拿个棍子砸鱼,沈韶光都替那鱼浑身疼,关键有时候是砸懵了没砸死,收拾的时候,那鱼还诈个尸,拍打拍打尾巴,身子一抽一抽的。
所谓“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沈韶光不是君子,也不能远庖厨,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落忍。
于三就干净利落多了,一刀毙命,绝对的刽子手水平。
杀鱼干净利落的于三,取肉也干净利落,头尾剁掉,只要中间肉厚的部分,去皮切段,然后略码一码味儿,裹了薄薄的蛋清芡粉,便下锅油炸。
看看被无情抛弃的鱼头鱼尾,沈韶光这会子觉得,就这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法儿,于三前任主人八成是吃穷的。于三说这位卖了厨子换顿宴席,保不齐是真话。
鱼炸得金黄,盛出来,另起锅,放油,放花椒、葱、姜爆香,再放兑了黄酒、清酱汁、醋、糖等调料的汁子,然后下鱼,大火收汁。
出盘上桌,鱼块边缘微微翘起,汤汁浓郁油亮,看起来不错,闻起来也很香,不是红烧,不是炖,不是糖醋,倒有点像后世的瓦块鱼。
沈韶光还没来得及尝鲜,便看见一位时常来买玉尖面的熟客进来。
这熟客看见鱼,眼前一亮,笑问沈韶光:“我们太夫人午间没好生吃饭,这会子吃粥,想吃点有味儿的东西,让我们上这儿来看看,这鱼——卖吗?”
对上那殷殷的眼神儿,沈韶光抿抿嘴,算了,“您端走吧。”又嘱咐一句,“趁热吃。”
那熟客笑道:“多谢,多谢,回头我给您送盘子回来。”饭馆子卖菜,不卖盘子,这是规矩。
新出锅的鱼卖了,沈韶光一口鱼没吃着,拿手指抹一下还没来得及刷的锅,嗯,整体咸香口儿,带一点酸甜,味儿不错。
林晏就比沈韶光有口福多了——他到底吃上了一块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