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音的手指纤细干净,两手托着信封递上。
看着她那莹粉色的指甲, 弘昼满意的点头。忽视受惊看来的白白, 他扭身去洗手并道,“你托着先。”
“是。”
矮桌上一直摆着温热的清水, 弘昼先是掸了掸身上的灰, 再认认真真的洗手。他洗的耐心, 连指甲盖都认真的抠了抠,而后用布巾擦的滴水皆无。
末了去床头屉子里拿出了小匣子。
放到桌案上, 弘昼伸出手来又顿了顿,“再等等。”
说罢将小匣子擦了擦, 再去重新洗手回来。
身为五阿哥的近身奴婢,端物什都习惯了。常常手脚轻快谨慎的端挪,心理素质是很不错的。但此时此刻,眼看着五阿哥这样郑重上心的来回跑两趟, 听音心里顿时没了底,觉得是托着千万斤重的东西,压的她手臂发酸很是紧张。
弘昼没注意到听音,从看到那花样的花字瞬间, 整个人就处于兴奋状态。胸膛里鼓动跳跃的心跳声, 甚至上到耳朵和脑子里,让他再没有别的心思去发现观察其他。
牛大爷!
莱院长!
竟然真的回信给他了!
当初弘昼打了七八种草稿格式,作为敲门砖的学识提问也是筛筛选选煞费苦心。等亲自盖上章密封递出后, 他就期待着回信的那一天。
只是这会儿的交通没有那么快, 也不是说他写好信就马上递出去的。所以他嘴上忍着不说, 心底里却是日盼夜盼。
然后新的一年来了。
等了几乎半年!
除了思考问题的时候会偶尔想起这些大佬们,弘昼已经忘记自己写过信了。
也可能是上天喜欢玩惊喜的套路,让弘昼整个人激动不已面红耳赤,毕恭毕敬的接过信封。
听音长舒口气,连忙侧过身去,“五阿哥还有什么吩咐?”
弘昼摆手,“没有,不用,你出去吧!”
他眼皮都不动,巴巴的看着信封面上赞道,“这字真好看!”
听音余光扫了一眼那龙飞凤舞看不懂的洋文,耳边伴着喋喋夸赞,“看看!这字一看就是行笔迅捷,潇洒促成却又铁划银钩。字样倾斜自由,线条跌宕有致,可见这人也很有任情恣性的一面,自成格调……”
看来读书真的是让人大有涨进?
听音心中惊叹不已,怪不得富贵人家都紧要孩子读书上进。看五阿哥,一年而已就出口成章,连看不懂的字都能夸出花来!
真是脱胎换骨了!
身为五阿哥的近身奴婢,听音心里很是高兴,笑着出门去妥备晚膳。
屋中,弘昼好一顿彩虹屁夸完之后,这才小心翼翼的拿起莱布尼茨的信。莱布尼茨院长是康熙的好笔友,关系亲近,所以他会回信属于可控范围内。至于牛大爷嘛,大餐都是放在后面的。
让他惊异又骄傲的是,莱布尼茨院长可能是照顾他的年幼英文水平不足,竟然是亲笔写的汉文。
“笔势雄奇,姿态横生。看着工整有形,又张扬纵逸。嗯,好字,真是好字!”
弘昼很客观的夸了两句,难以想象一个写英文的文,能够写出有自己风格的中文。对于莱大爷,他心中的敬仰油然剧增。
开封崭信。
‘至高无上、伟大的王子,最亲爱的朋友,愿神以美好成果使您更显尊荣。
曾听闻陛下说身边有一位聪慧的王子,我很是好奇想要认识,可惜陛下只是得意的笑,不肯引荐。很高兴您有积极求学的热爱,终于有幸在信上和你认识。您说的陛下的唠叨和评价很有趣,说实话我看的时候笑掉了大牙,不要误会,我说的是真正的大牙脱落……计算器模型,大概还可以用。王子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