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1 / 4)

战争以拉克希米主动进入英属地为开端。

在英属地中, 有一批一直在反抗英国政府的游击军,拉克希米率先与那群游击军取得了会面和联系, 支援了大量的军鞋, 枪支和子弹给他们。

这些东西大多来于大明,枪支和子弹倒还是大明货、本地货和英国货混用, 但布制、皮质军鞋却百分之八十的大明货,行军一路走过去, 端详地上鞋印, 都能看见鞋底花纹中的“苏北华茂鞋家”或者是“福州吕氏鞋厂”之类的文字。

游击军被支援, 且未编入正式军, 拉克希米派遣这位游击军首领去孟买附近进行起义活动, 扰乱英军,而正式军还无视着两座东西沿海大型城市, 继续向南部行军。

除却两座大型城市以外,南部地区仍然有大量的英国野战军, 在拉克希米接触游击军时,许多军营都已经接到消息,准备整顿并北上打遭遇战。但谁都没想到拉克希米的军队会来的这么快。

从拉克希米主力军的出发地, 到达南部的第一个英**营, 将近三百四十公里。在没有车没有马的情况下,大型主力军队竟然在九个昼夜到达了军营!

平均每天行军三十五公里,在泥泞又多丘陵的印度南方,几乎是可以震惊战争史的行军速度。在她的指挥命令下,主力军休息时间远比平常士兵更多。

行军十公里便休息一个小时, 因主队被行军拉开的过长,所以到达预定地点后,先到的前排立刻休息,而后满一个小时后立刻出发。

后头的部队在休息满一个小时后,要进行一小段奔跑来追逐前方部队,奔跑步数是越靠后的队伍越多。

所以每一次休息,都是一次缩短行军队伍长度的机会。

每日三段行军,最后一段十二到十五公里,最后一段行军时,炊事班与柴火车必须在队伍最前端,在这一日决定宿营地点后,炊事班立刻架锅立灶,做好了饭菜,后头陆陆续续的行军队伍也到达,立刻就可以吃上热饭菜。之后开始大休息,保证士兵睡眠时间六至八小时,并且在早餐前后有将近三四个小时的活动整理时间。

充分早餐活动时间,让他们可以处理靴子,整理行囊,交换物品,提出诉求,避免士兵在路上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而在三段大的行军路中,不允许任何短暂停顿,但是要唱歌,敲鼓,玩接话游戏,来刺激士兵,放松心情。

所以在这九天的急行军中,效率与状态远胜于催促连夜行军的传统做法,在奔袭三百多公里后,拉克希米的士兵仍然能保持兴奋的状态与充足的睡眠,几乎可以在到达战场的第一时间,立刻投入战斗!

而那里驻扎的英军与雇佣军,还以为军队一步步开动到他们那儿,最起码要一个月才有可能。

再加上他们是大型军营,又在很后方,完全没有战争会先打到他们头上的意识,当他们在天刚亮的凌晨发现大批列队士兵出现在丘陵上,这才紧急召集士兵列队。

一大群睡眼惺忪,没吃早饭,慌忙之中分枪列队的士兵,又怎么可能是前一天就到达军营附近,早就观察好地形的印度军队的对手。虽然从平日训练与体能上,印度军队无法与英军相比拟,甚至一部分英军还配备了从后方装弹的新型□□,但这些差距,是完全能被战术填平的。

在交战后一个半小时,拉克希米指挥下正面的三列横队,与侧面大量使用长矛与骑兵的冲刺队,终于在拼杀下见了分晓。英军擅长射击战,而不擅长近身战,但拉克希米手下的子弹并不充裕,每个士兵能使用的子弹不超过二十颗,所以选择了先射击掩护,而后使用印度传统皮盾与刺刀、弯刀结合的贴近战术,配合大炮与骑兵,在贴身与冲垮大部队后,极大的削弱了英军的射击精度与枪手人数。

很快的,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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