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非常非常崇拜杜景。他为杜景做的事,周洛阳与他一比较,简直为之汗颜——
包括但不限于选修课占座,打饭,打球时买饮料,坐在射箭场边替杜景看衣服,读杜景常看的小说,买和他一个牌子的衣服、球鞋、书代购;找好吃的餐厅先去尝尝,再约他俩一起去。更找到在国外念书的朋友,为杜景去要他喜欢的球星签名海报,落款是to:Vincent。
但杜景大部分都没有收,尤其那张科比的海报。
再后来,孙向晨还想送杜景一个新款的手机。
孙向晨不是什么富二代,就是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小孩,周洛阳看他这样,换成自己都有点吃不消。杜景确实很有钱,却不怎么在意消费水平,诗人父亲留给他不少遗产,买完法拉利撞坏以后,还剩下不少。
买双球鞋对他来说就像在小卖部里买瓶水般轻松。
周洛阳的脚码数四十三,杜景四十四,两人没法换鞋穿,而为了配两双鸳鸯鞋,杜景可以随手买下四双共计两万的球鞋,只是因为周洛阳说了一句“咱们要是能换鸳鸯鞋就好了”。
孙向晨若按着杜景的消费来,铁定吃土。
“新手机?!”周洛阳看见杜景桌上未拆的手机时,顿时傻眼。
“他说他抽奖抽到的,”杜景轻描淡写地说,“他已经有一个,就说送我了。明天你帮我拿去还他,让他卖了。”
“要还你自己还,”周洛阳擦着湿透的头发,说道,“别人送你的东西。”
“我明天去复诊,”杜景答道,“他要去上计算机课。”
“这么好的事,居然也不落我头上?!”周洛阳道,“这太区别待遇了!我要吃醋啦!”
“你想要?”杜景说,“那你拿去吧。”
周洛阳酸溜溜地说:“算了,别人送你的。”
周洛阳所谓“吃醋”的本意是指,孙向晨本来是他俩的师弟,送东西只送杜景不送他,周洛阳很酸,杜景却抬头,一瞥周洛阳。
他把手机放在一旁,两人没有就此再作任何交谈。
“他对你也太好了。”周洛阳唏嘘道。
“是的。”杜景随口道,并低头给孙向晨回消息,谢谢他的手机,但他不能收。
周洛阳忽然就有点不高兴,从前没有半点感觉,但哪怕同性之间的关系,有时也是会吃醋的。
从前没有任何人在乎杜景,于是周洛阳便可顺理成章地霸占他,他知道自己是杜景唯一的朋友,杜景离不开他,仗着两人熟了,大可为所欲为,使唤他做这个做那个。
当然周洛阳还是很爱他,会随时注意他的病情,一旦确认他没有犯病,就不用在乎别的事了,寝室里修热水器他去,买烟让他下楼,游戏让他帮上分打排位,作业不懂的全问他。看书看得头疼,让杜景先看,看完再给他口述。
杜景从来就是逆来顺受,比男朋友还听话,晚上偶尔失眠,还要帮周洛阳的游戏挂机练级。
直到孙向晨出现时,周洛阳才忽然意识到,自己其实对杜景,没有那么好。
“你干吗对他那么好?”周洛阳有次上课,忍不住问孙向晨。
孙向晨说:“景哥超酷的啊,人又很正直,他读了很多书,是我的偶像!”
“是的。”周洛阳嘴上承认,心里却知道自己确实有点吃醋。
“杜景。”这天晚上,周洛阳看了眼桌上的手机,朝他说道。
杜景:“?”
杜景转头看了眼周洛阳。
周洛阳说:“下楼帮我买包烟,我不想出去。”
“上次买的抽完了?”杜景茫然道。
“不喜欢这个牌子的,”周洛阳提出他的无理要求,“太呛了。”
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