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言之没觉得有啥, 不就是娶媳妇生孩子嘛。
反正现在对于这方面,季言之已经很佛系了。单身不错,但为了‘任务’牺牲一下, 也是无所谓的, 何况季言之本身对于人家小姑娘是有好感, 甚至有愧疚之情的。
如果不是他,小姑娘也不会死得那么惨。
甚至于季言之是曾经想过让小姑娘另行婚配,只是这世间真的有一见钟情,季言之本身才华、相貌都很出色,正如画本中说的那样, 佳人爱才子。大户人家的千金与穷书生在一起,别人永远都大多赞同大户人家有眼光, 不嫌贫爱富。
这不, 季言之应承了实话,小姑娘心中那叫一个甜滋滋的。在外待了一会儿,人就跟品尝了佳酿醉酒似的, 晕晕乎乎的回到了府上。
冯夫人早就候着小姑娘和冯春昭。
后者冯春昭挨了一顿鸡毛掸子, 作为他考上举人的庆祝。
前者小姑娘, 则被亲娘拉着, 细细询问对季言之的感官如何?
小姑娘早就一见钟情到芳心暗许,对季言之的感官自然只有说最好, 没有最差的。
“你父亲说那位姓季的书生才学非凡,品德也是不错。”冯夫人拉着小姑娘的手儿,满目慈爱的道:“唯一的缺点,便是家贫。老爷真要季公子做女婿的话, 为娘便多给你准备一些嫁妆。也好让明珠以后的日子轻松一点。”
冯明珠忍着羞涩, 重重的点头。“女儿谨记母亲教诲!”
“记住为娘的话, 为娘不会害你。自是希望女儿往后日子平顺。”冯夫人拍了拍冯明珠的手,却突然话锋一转,说起了女孩子要知礼,最好婚嫁前就留在小院做些女红。
想到光风霁月的季言之,冯明珠再也无法掩饰住羞涩以及确定会嫁给他的欣喜,乖乖巧巧的答应了留在所住的小院子中,做起了针线女红。
过了几日,季言之跟着官媒登门,正式向冯家提亲。
老冯同志早就有意收季言之为门生,并将唯一的女儿许配给他。因此季言之的登门,没有受到任何的刁难。老冯同志当下同意这门亲事不说,还让季言之跟着他进了书房,来了一番才学上的考校。
季言之本身经历了那么多的世界,才学方面可以毫不谦虚的说,胜过当世任何一人。只是谦虚嘛,在老丈人面前,季言之还是收敛了一二。可正是这收敛的一二,让老丈人判定季言之性格沉稳,并没有怀才傲世。
“这样很好,木秀于林风比摧之。仕途之事,可不是单凭才华就能一帆通顺。”老冯同志满目赞赏的道:“老夫那大儿子,就不是一个做官读书的料。别看他考中了举人,老夫也没想过让他继续考进士。只补个外派的缺,当一方父母官,也不算辱没冯家门楣。\"
季言之颔首称是。
老冯同志有道:“言之得继续科考,老夫希望言之能够捧回状元公的称号。”
“这个……听说探花郎不光要有才华,还有颜值。大人,晚辈觉得自己多半会高中探花,得个探花郎的美名,而不是状元公。”
老冯同志突然想起当今喜好颜色。不光后宫清一水的绝代佳人,就连朝廷之上,比较受宠信的文武官员,好像都长得周周正正,不说全然赏心悦目,但至少都挺顺眼的,所以……
依着他女婿的颜值,哪怕才学再怎么出众,估计是铁板钉钉的状元公。
老冯同志抽了抽嘴巴:“探花郎也好,探花郎也好,言之才华相貌当得一句探花郎。”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季言之臭不要脸的在心中默默补充一句,面上却道:”晚辈即日修书一封回家,禀明大人的看重。大人不嫌弃,招晚辈为婿,晚辈不才,不屑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只说几句心里话。若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