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天气罕见的好,春光明媚。
刘香兰背着孩子,和背着竹筐的刘翠枝, 并家里几个孩子一起高高兴兴的上了山。
家里的男人都去上工,挣公分。
如今季节, 野菜到处生长,很鲜很嫩。整个金水村,不上工的妇女、孩子,都会往上山转悠。
妇女们专注挖野菜, 给家里添置一道菜肴。半大的孩子们却没什么定性,在山头上走走转转的玩耍, 便是他们的娱乐活动之一。
别人家的孩子到底怎么样, 季言之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
今儿他去上工了,帮着金贵生一起整理归纳仓库的农具。春耕时节, 季言之挖水渠排水沟的时候, 每天扛回家的锄头, 就是村上分配的。用过之后要还回去。
这是农具少,并且提倡公有制的缘故。相较于金大山家,始终长期借了锄头放在家里外 , 其他金水村村民都挺有自觉的,春耕结束后, 就把农具还给村上, 等村上安排锄草的工作时,公田干完,再将自留地的杂草一并锄了就是。
“今年好像没知青来了。”忙碌间, 金贵生又主动找季言之说话道。“幸好不来了。记得第一年知青下乡吧, 俺爹敬重他们是城里来的文化人, 就安排了他们做一些轻松好挣工分的活儿。”
“结果喲,这些知青四肢不勤,笨得要死。给小麦锄草,能把小麦当成杂草给锄了。记得那年,咱们村补种了很多小麦,可把俺爹跟村支书气得半死不活。以后再也不敢把锄草的活儿分给知青。”
季言之:“所以上回来的知青十分有意见。不是有知青闹事说村干部们偏心,尽给村里人轻松的活儿,反倒他们那些个特意下乡来建设的知识青年,尽干些抠肥挖地的活儿。”
“嘿,言之,你不知道吧。”金贵生突然凑近季言之,神秘兮兮的道:“昨儿有知青上俺家,告你的状。”
季言之眼神没有丝毫波澜的瞄了他一眼。
“因为我把闺女养得太好?”
“可不是吗。”金贵生拍着大腿,吊儿郎当的道:“咱们村里人知道,你们一家子天生的白皮子,怀安爷、齐奶奶、明睿叔,还有王淑姐都是,萝莉以前瘦,但白得就像发光,现在胖了圆乎乎就像汤圆一样,多么喜庆的一个孩子。”
季言之视线瞥过在仓库外拿着木棍掏蚂蚁洞的季萝莉,倒是舒缓了清冷的面容。
“多谢了。”季言之真心实意的道谢。
“嗨,咱俩兄弟说什么谢不谢的。”金贵生嬉皮笑脸,总算厚着脸皮说出了自己的打算。“言之哥,下回你进山打猎,带着俺呗。”
季言之之所以会和金贵生认识,主要是有一回他带着季萝莉进山遇到被野狗子追得裤子都差点跑掉的金贵生。出于金村长家并没有怎么苛刻季家,做事都尽量做到了公平公正,季言之出手猎杀了野狗,救下了金贵生。
从此以后,金贵生就喜欢凑近乎,哪怕季言之清冷一张脸,态度寡淡,金贵生还是喜欢跟着季言之屁股后面转,用粗俗的话语来说就是有安全感。
季言之的确一个人就能过得十分的好,哪怕带着孩子都是如此。
可人都是群居动物,他觉得独居的日子无所谓,可是季萝莉呢,小时候不觉得,难道长大了还是和他一样喜欢享受孤独吗说起来,季言之甚至想过带着季萝莉悄然无声的离开金水村,去其他地方,甚至远渡重洋离开祖国。
仔细想了想,季言之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
主要是目前所处的年代,出入十分的不方便。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季言之才会考虑带着闺女‘跑路’。留在金水村生活不好吗?虽然大部分的村民不像金贵生厚脸皮,对于他这个落后分子能避就避,但讲真像安长贵一家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