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女儿。”
侍女羡慕地说:“怪不得公爵大人对你这么好……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在公爵大人面前呕吐……他还能谈笑风生呢……”
我继续微笑:“毕竟我是他最宠爱的小女儿。”
整个赫帝斯庄园修建得比皇宫还要宏伟华丽,柱廊是米白色,穹顶是金铜色,雕刻与壁画均是艺术大师的水准。穿过一条金碧辉煌的走廊,正方形大理石地板倒映出水晶吊灯和我惨白的脸色。两个侍卫打开套房的大门,深红色地毯和成百上千只白蜡烛映入眼帘。
套房内,有书房、更衣室和两间卧室,以及一个正对花园的露台。从我这里望过去,能看见葱郁茂密的树林,与潺潺流动的清澈喷泉。侍女准备带我去更衣室的浴室。我拦住她:“不用那么麻烦。”说完,对着自己释放了一个清洁术。
侍女满眼崇拜:“会魔法真好。”她又叫了两个侍女过来。她们把我按在梳妆镜前,在我的头发上喷香水、抹发膏,用画笔沾着粉红色的脂粉,轻扫在我的眼角和双颊上。这张脸一下变得楚楚可怜起来。她们还拿出一种紫蓝色的闪粉,看着是紫蓝色,涂在皮肤上却是清透的白色,在阳光下又会焕发出紫蓝色的粼粼闪光。不得不说,女人在变美这方面的智慧,领先了男人好几个世纪。
一个小时后,镜中的我已换了一个模样:深栗色的头发被烧红的钳子烫成大卷,反射着油润发膏的光泽。眼角、双颊和鼻头均泛着楚楚可怜的浅粉色,一推就倒般柔弱。身上是淡蓝色的露肩长裙,笼罩着层层雪白的轻纱,裙摆上点缀着黄金和红宝石拼凑的欧石楠花。
确实很美。看到自己变美,心情应该很好才对,但一想到这模样,是打扮给赫帝斯看的。我胃里就一阵难受。
原以为见到老变态,就是我今天恶心的最顶峰,没想到更恶心的事情还在后面。
还剩一点时间,侍女们打开一个小皮箱,掏出锉刀,要为我修剪指甲。怕我无聊,她们将宴会宾客的清单递给我,让我提前熟悉宾客的名字。翻开一看,第一个名字:奥古斯。
很好,不愧是老变态。
合上清单,我心平气和地深呼吸了一下。果然,什么为了心爱的小女儿,和新血族决裂,什么找了我三十年,在走廊贴满了我的画像,坚持服用捕梦兽的眼睛……都不过是刺激奥古斯的手段。奥古斯这人起于微末,没有血亲,没有后代,我是唯一跟他有关系的血族,老变态当然要牢牢把握在手中。
想到这里,我松了一口气,恶心的感觉总算消下去不少。比起恋恋不忘的情人、心爱的小女儿等等令人作呕的身份,我宁愿当个没有姓名的工具人。
半个小时后,我的指甲被她们修成十枚莹莹发光的贝壳片。直到这时,终于来人通知我,宴会的时间到了。
我提着裙子站起来,穿上蓬帕杜高跟鞋。两百年过去,贵族们还是喜欢用迂回且繁琐的方式,显摆自己的懒惰和财富。越是不便走路的鞋子和裙子,越能展示出身份的高贵。当裙子繁重到需要侍女提起时,说明这个女人已经站到了世界的顶端。
这些装束就像是用金线和绸缎纺织的鸟笼,让我一阵喘不过气。
走出房间。赫帝斯正在门口等我,他难得没有穿那身紫色长袍,换成了白衬衫、深蓝马甲和黑色长裤,外套是垂至膝盖的硬领黑大衣,戴着珍稀兽皮手套,大拇指戴着象征着旧血族身份的黄金戒指。
他饶有兴趣地打量了我一会儿:“宝贝真好看。”说完,他抬起一只手臂,示意我挽上去。
我假笑了一下,走过去,挽住他的胳膊。
他却顺势扣住我的手,五指穿过我的手指,犹如牢实的枷锁,难以挣脱。
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跳起来甩开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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