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这栋别墅, 熟悉感更加强烈。右侧是古老而奢华的餐厅,四壁挂着描画奥维德诗歌的壁毯,只是华美的金线已蒙上一层厚重的灰。镀金吊灯布满了蛛网, 桌椅东倒西歪。
我情不自禁扶起一只椅子。恍惚间, 似乎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喜欢么。上次带你去阿培尔顿的罗宫,你在那里流连了很久。可惜,女王很喜欢那座宫殿, 不然可以买下来送给你。”
罗宫是奥兰治皇室的避暑宫殿,他却轻描淡写地说, 若不是女王喜欢, 可以买下来送给我。我忍不住转过身,捏住他的下巴晃了晃:“这话跟我说说可以,千万不要告诉女王陛下, 小心她把你送上火刑架。”
“我心目中的女王陛下, 只有你一人。”
其他男人说会显得蹩脚的情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却变得极有说服力。可能因为他是王, 他本身就是说服力。
我脸颊微热, 转身说道:“那你带我参观一下这里, 让我看看跟罗宫有什么不同。”
“首先,这里比罗宫小。”他一本正经地答道。
我不禁笑出了声。他也微微笑了一下, 垂头吻了吻我的额头:“但大体的布置没什么区别,除了没有国王花园和文物展览室外。”
我笑着,还想说什么, 一回头却只能看见被灰尘覆盖的餐厅。原来刚才那些对话, 只是回忆而已。
难以言喻的怅然袭上心头。
走上二楼, 破败感更为突出。走廊尽头的窗户下, 堆积着枯黄蜷曲的枫叶,红地毯已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蛛网织上了栏杆的每一个缝隙。闭上眼睛,我却能想象出它们从前辉煌华丽的模样。
这是曾经的爱人亲手铸造的黄金屋,他让我成为了爵士时代最为闪耀的女郎。
一路走上顶楼,玻璃花房在落日中折射出火焰的颜色,里面种植的郁金香、白蔷薇和红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野草还在疯长。花房内有一架三角钢琴,已经和这些生机勃勃的绿植融为一体,葱绿草叶从黑白琴键间探出来。我走过去,试探性地按下一个琴键,差点被久未调试的琴音送走。
这里真的很久没住人了。虽然我失去了记忆,却还有一些常识,爵士时代指的是20世纪20年代,而现在已是1982年……至少也过去了53年。我的爱人,应该早已死去。
至于,为什么我还活着……我也不知道。
我更希望自己已经和他一起死去。
这时,三楼传来人声和脚步声:“这里真的有画廊和图书室,你输了,五十美分拿来。”
金发女孩不情不愿的声音:“那女的绝对偷偷来过这里。”
“这里不会真的有鬼吧?”
“肯定有鬼。”一个男孩笃定的声音,“没有鬼的话,这里早就被洗劫一空了,怎么可能还被保存得这么好。”
“……你别吓我,我胆子小。”
“哈哈哈哈,骗你的啦,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那个男孩笑着说道,“这里值钱的东西应该早被拿光了,剩下的都是一些不值钱的。”
话音落下,一楼突然传来嘶声力竭的尖叫声:“啊啊啊……啊啊啊这里有鬼——!!!有鬼!!!”
随即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所有人都赶了过去。我皱了皱眉,也走向一楼。只见透明眼镜蜷缩在墙角,抱着双臂,声音颤抖地哭泣道:“有鬼,真的有鬼……我刚看见一个骷髅站在那里……我不要待在这里了!我这么年轻,我还不想死!”
羊毛卷蹙眉说:“早知道她胆子这么小,就不带她来了。”
“现在怎么办?”布莱克一脸事不关己,“我不可能送她回家,太浪费时间。你们有谁要回去,捎她一程?”
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