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钧潮按着眉心, 似乎真的很头晕的样子。
路夕本来还疑惑,戴蒙不是说他很能喝的吗, 但看见他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便说道:“你很不舒服吗?我去叫戴蒙。”
“他也喝酒了,还是麻烦你送我回去吧。”贺钧潮虚弱道。
他的表情看上去怪委屈的, 好像如果路夕不送他就是对不起他似的。
路夕觉得他可能是真的喝醉了,因为平时的贺钧潮, 打死都不可能这么跟他说话。
他只得点了点头道:“好吧,车钥匙呢?你还有什么东西没带吗?”
贺钧潮从裤兜里掏出钥匙, 用两根手指拈着给他,摇头道:“没有, 走吧。”
“要不要回去和他们打个招呼?”路夕犹豫着说。
“没事, 戴蒙会解决的。”贺钧潮边出门边道。
路夕觉得他走路的姿势有点过于英姿飒爽,着实不像是喝高了的模样。
不过并不是每个人喝醉都没法走路的, 他摇了摇头, 觉得自己想多了。
他们从后门去了停车场,路夕按下钥匙,旁边一辆黑色蝰蛇响了响。
路夕第一次开超跑, 以前比较喜欢商务车,从来没试过跑车。
他一边看操作一边想, 这车还真是贺钧潮的风格。
贺钧潮系上安全带, 问他:“需要导航吗?”
“不用, 我记得路。”路夕随口道。
贺钧潮以为他之前来过这一带, 于是说完这句后, 便不再做声了。
路夕发动车子,驶入黑暗中。
两边的路灯一个接一个闪过,贺钧潮看着窗外,车内有些沉默。
过了许久,他开口道:“听歌吗?”
路夕专心开车,随口道:“好啊。”
几秒后,音响里传来了富有磁性的男声。
路夕夸了一句:“音响不错。”
随着动感十足的节奏,跑车在黑夜里飞驰。
三分半钟之后,下一首歌切入。
路夕说:“你很喜欢戳爷?”
刚才放的是《forhim》,现在这首是《Wild》。
路夕不怎么听欧美男歌手的歌,倒是很喜欢女歌手。但这两首歌实在太火,他在大街小巷听到过几次。
“还行,不过不少人会对他有偏见。”贺钧潮语气淡淡地说。
“嗯?为什么?”路夕只听歌,不太关注歌手本身,他以为戳爷是很受欢迎的。
贺钧潮看了他一眼,说:“因为他是gay,你也知道,这类群体总是受到很多争议。”
路夕没有察觉他的视线,微微诧异道:“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会攻击性取向?也太掉价了。”
他虽然从小生活环境优渥,身上却没有半点富家子弟的坏习惯。
在他眼里,看不起性取向和看不起外貌一样,都是非常low的行为。
“你觉得同性恋正常吗?”贺钧潮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试探地问道。
“当然正常啊,很多优秀的名人也是gay。”路夕说,“怎样去评价一个人,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而不是‘他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他说完这句话后,贺钧潮久久没有声音。
两人聊了半天,空气又突然安静下来,让路夕觉得有点不适应。
他主动说道:“那你呢,我一直以为你对同性恋的态度不太友好,但今天看起来好像是我误会了。”
贺钧潮沉默了,过了一会儿,他问道:“如果你有个朋友是喜欢男人,你和他相处起来会不自在吗?”
他的声音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但路夕正在开车,没有注意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