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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血奴(2 / 3)

上没多少行人,只不时有马车驶过。

辛普森拎开水龙头,在刷刷水声中打开厕所窗户,轻盈敏捷地翻了出去。

这座独栋的别墅有三层高、二十多个房间,比隔着景观湖的中产联排别墅大了一倍还多,再加上频率不低的“私人马术俱乐部”聚会活动,没有十几个仆人是忙不过来的。

什么样的仆人骤然性格大变乃至是失踪都不会引起主人家怀疑,辛普森可是太了解不过了。

以鬼魅般的身法顺着墙角迅速地穿过庭院,在黑暗中尤其存在感薄弱的辛普森,无声无息地来到后院柴房。

讨人喜欢的仆人可以在温暖的大屋里为主人服务,边缘化的仆人只能在主人看不到的地方做苦力——比如现在,屋子里的人们欢声笑语时,独自在柴房前烧着热水的烧火工。

辛普森站在黑暗中观察了会儿,确定周围没有第三人,悄无声息地靠近那名灰头土脸的烧火仆人。

一把古朴的匕首,带走了这名不幸仆人的性命。

辛普森掏出手帕擦掉匕首上的血迹,又随手将手帕丢进火炉里。

血族可不是什么人的血都要,像这种低贱者的血液辛普森是没有兴趣的。

接着,这个摩西港来的“客人”,蹲下来,将手指抚到烧火仆人脖子上的伤口处。

他的指腹处渗出一滴暗红色的粘稠血液,钻进了仆人的伤口里。

并不算特别狰狞的致命伤,因这滴诡异血液的渗入,居然自行愈合起来……

数秒后,刚断气的仆人,惊恐地瞪大的眼睛,忽然眨了眨眼皮。

接着……这名死而复生的仆人,僵硬地从乱糟糟的地面上爬起来,对辛普森躬身行礼。

“把这儿收拾一下,去找到乔伊·雷切尔,盯着他。”辛普森对新鲜出炉的“血奴”吩咐道。

血奴保持着深深鞠躬的姿势,直到辛普森退回黑暗中,才蹲下~身来,迟缓、机械地把地面上沾染了它生前血液的草杆、木材一一抱起来,塞进火炉里。

打扫完现场,这名血奴像是适应了全新的身体,离开大屋时,动作已经十分灵活协调,与生人无异。

格兰瑟街区是因纳得立城环境最好的街区之一,住这儿的人家最低都得有一百五十金币以上的年收入,养得起仆人;入夜后,有看上去像是仆人的人在路上匆匆而过,并不会引起任何人怀疑。

血奴快步走出格兰瑟街区时,大街上巡逻的治安员都只是随意地扫了它一眼便把视线转移开——格兰瑟街区的人家在晚上派仆人跑腿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白天时人气旺盛的玛丽街市集在入夜后相当冷清,只有几家售卖廉价酒水的小酒馆和街尾处出杂货店开着门。

血奴从玛丽街市集经过时,坐在小酒馆里的酒客们还没有喝得太多,正激烈地讨论着他们关心的话题——比如市政厅那些年轻漂亮的女文员有几个跟雷克斯领主有特殊交情,又或是雷克斯领主到底会不会重用遣散后又重新招回去的城防军。

这也是城市人的一大特色了,就算日子潦倒得不比农村人好多少,他们也会毫不质疑地相信着他们对所有的事儿都有发言权。

血奴当然是不会在意酒客们讨论的内容的,目不斜视地从小酒馆门前经过。

也正在此时……一群在城里瞎转悠了快一个多钟头(游戏时间)、找任务怪找得心浮气躁的玩家,恰好从小酒馆旁边的巷子里钻出来。

走到有灯光、有人类NPC活动的街面上,这帮骂骂咧咧的玩家随手就丢了个鉴定术。

玩家的鉴定术是侦测法术的魔改版本,为了表现得像是游戏里的技能,杨秋还添加了许多辅助说明进去,是比玩家职业技能还要更用心去维护和提升功能性的、唯一的(相比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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