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吧?”
孔金顺一听就吓着了。
瘟疫啊,他也是在现代经历过几次大瘟疫的, 现代那什么医疗水平, 多少医生护士, 就那还人人紧张呢, 如今在古代,啥啥都没有的,那还不是要完?
“那咱们可不能跟在这支军队后头, 得离他们越远越好啊。”
上万大军,人吃马嚼的, 能留下多少生活垃圾!
那垃圾里头还不全是病菌啊啥的?他们跟在后头, 那还能有好吗?
他们这回出来,耿二叔是给了几板药片,防着万一感冒发烧拉肚子发炎啥的。到目前就用过两片拉肚子的, 其它的都还在,可碰上瘟疫那可不是这些小药片能救的了的。
“咱们肯定不能离得他们太近了。为了保险起见, 咱们接着绕道!”
这么一支大军, 如果真的能平了乱,的确是功德无量, 司娓娓打从心里也不希望他们碰到瘟疫这种倒霉的事儿,但希望不希望是一回事, 她就一个身上只带几板感冒清阿斯匹林头孢氟哌酸的小村长,她也无能为力啊!当然了, 如果往好处想, 朝廷派出大军, 里面肯定也少不了军医,大泰朝建国没几年,也是久经考验的,应该不至于连个小瘟疫都对付不了。
司娓娓拿出自己画的地图来,跟队友们商量路线问题。
“本来咱们是一直朝南走的,但为了避开大军,咱就得朝东边拐个弯……咱们来的时候没走过这边,但是听说应祥县城没被流民冲击过,还算幸运,不然咱就去应祥县城住两天再说。”
王大军点点头,“这样也好,咱们没去过应祥县,正好也能看看那边的风土人情。”
他们这一趟出来是干啥的,就是为了搜集情报,打探地形啊。
应祥县离着开阳县比省城还近着一大半的路程呢,如果这个县城真的保存得还好,经济没被破坏的话,未来一两年,朝圩村想买卖物资就都只能去应祥县了。
孔金顺自然没什么意见,他甚至还有点小庆幸。
自从被王大军点醒之后,他在某方面突然明白过来。
他未婚的小媳妇不能这么快就回村,不然村里好几个光棍,眼红要挖他的墙角咋办?
虽说小媳妇跟他是写了婚书了,但又没领证,没在村里办婚礼,真被人抢了婚事,他也不可能把那不长眼给弄死是吧?
所以说他得把小媳妇哄得死心踏地才好。
周小兰对于半道上拐去了应祥县,也没有意见。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反正一路上都没少她吃喝的,甚至吃的比在家还好,又不用做重活,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不过她虽说打小就没出过省城,可在队伍里呆的时间越长,她就越有些好奇。
不知道她男人孔金顺的主顾家,究竟是做什么的。
就看他们每天吃饭穿衣,洗脸净手,一套一套的,就她听说过故事里的地主家的老爷太太,也就是这样了吧?
她男人孔金顺跟她继父那种男的一点也不一样。
一开始看着他五大三粗的,周小兰还有点害怕,后来发现他就是有点嘴笨而已。
他送她漂亮的珠花,教她认字,送她奇特的杯子,香胰子,柔软的帕子,还有刷牙用的小刷子。
没错,那巴掌大的小刷子,是用来刷牙齿的,比柳枝沾青盐好用得多。
况且她在家的时候,只有柳枝,没有盐,盐那么金贵,菜里都不够放,哪舍得让人用来洁牙?
周小兰觉得出门这些天,是她最快活的时候,她就盼着能早点到了朝圩村,早点办婚事,能得公婆的喜欢,不要因为婚事没经过他们就在心里记一笔……
半途去应祥县,因为是完全陌生的路,时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