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面前这张雪白的A4纸, 上面是柯炎写的辞职文,规范的就是网上下载的一个模板。
唯一不同的是,他在这张A4纸上特意加注了一句:签名盖章之时即刻生效。
同时, 表格的尾巴上声明,此次离职不做任何违约赔偿。
荣军呆滞地看着面前的辞职信, 然后问柯炎:“……什么时候竟然都备好了?”
柯炎靠回椅背,随意地回答道:“早上发现我的电脑被人动过以后,我就从公司的论坛里下载模板了。一直没有递交,只是想等着看公司会怎么处理, 再来决定我离职不离职而已。”
荣军抬头看他,问:“你确定要离职?”
柯炎点头, 并坚决的说:“一定。”
柯炎去意已决,荣军明白,今天这件事情是让两方彻底撕破脸了。以他的能力, 就算强留他下来,也几乎不敢让他碰中心程序了,如此的话,他的天赋再高,在这个公司也是废了。
这家公司为了防止软件上的争议, 在所有合同上都会写上就职期间的所有开发都归公司所有, 包括私人时间, 就是为了避免软件上的争议。
其实 ,柯炎不是第一起。有时候程序部门闲了, 很多人都会偷偷兼职点私活,抓不到的话就算了。
抓到了, 他们也会乖乖把源代码交上来。
毕竟, 这是一开始就说好的事情, 明明白白写在合约里了。当然,公司也有特殊情况,为了留住人才,公司会给某些人专门一个申请通道。
他们私下接的一些项目,可以申请脱离公司这个合同,成为他们的私人项目。
不过,说是这么说,其实公司会根据价值来决定通不通过他们的申请。
但无论怎么样,这个过程争执、好处等等都会有所商量的余地。像柯炎这种,直接丢出辞职合同的几乎没有。
到了这个地步,为了系统升级的钥匙,荣军和上面商量了一下,决定放柯炎走。
柯炎往桌上放了个usb,然后说:“签名、盖章。”
荣军照做了,一式三份,柯炎拿回自己那一份收进自己的随身包里。
见他要走,荣军起身说道:“等等,收银系统的源代码你还没有给我。”
柯炎写的这个收银系统的功能十分强大,所占内存还小,而且性能稳定。种种优点,已经可见其价值了。
这个绝对可以卖个大价钱,最起码能赚回千万来。否则,公司怎么可能这么看重这个系统编码。
虽然柯炎离职超出了预期,但是即使是把柯炎放走了,他们也不亏。因为柯炎手上的这个系统更值钱。
见柯炎一脸莫名,他还是提醒道:“虽然你离职了,但是收银系统的事情还没完结,你知道的,这件事情你要是不严肃处理,官司是吃定了。”
张律师也劝他:“虽然法律上对于著作权有规定,但是有约定的,一定是按约定的。你和公司签了合同,这件事情,你打官司也占不到便宜的。”
柯炎整了整身上皱皱的衣服,笑了声:“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张律师一愣,柯炎笑看他:“我说这个是想告诉你,法律我也懂,著作权法的事情我也知道。我当然也知道,如果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就是签有合同的情况下,按约定/合同行事。以我对律法的看重,当时签约的时候我怎么可能没看过合同?”
张律师一愣,确实,柯炎张口就能说出著作权法中的一条法规,可见,他对于法典确实了解。这样的人,不可能不看合同。
柯炎轻声又无语地说:“所以,入职以来,我从来没有在业余时间写过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