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真是让我好等。”
他张开手就要抱,但对上的却是匕首锐光。男人习以为常收回手,深情望向手持匕首的白牯,低声用亲昵口吻抱怨道:“你我幽会了这么久,怎么还对我如此警惕。都说事成之后,蛊种和寨子里那些好东西都是你的,到时候你来鬼域就能活的自在逍遥,何必再受巫氏的气?”
男人同样是苗族打扮,衣服却是纯黑的,没有半点杂色。他十分英俊,看起来有些风流,眉间笼着层阴郁煞气,不像好人。
“阿牯,你如此优秀,那巫氏不过只有个血脉,听说今天新来的还只是个普通人,我一根手指就能把他碾死。凭什么霸占蛊种那么长时间?都说我们是恶苗,但这个世界就是实力为尊,那些弱小者活该成为我们的血粮。”
“这么久了,若不是我劝住寨老们,他们恐怕早就打进来了。到时候哪里还有你的位置。你却连去寨子的路都不告诉我。”
“阿牯?”
似是觉察到白牯的走神,男人不悦提高了声音,终于引得白牯看过来。
“滚,我不干了,我们分手吧。”
白牯冷冰冰把匕首掷到地上,他似乎冷笑一声,面对不敢置信的男人,轻蔑掀了掀嘴唇:“就你还想碾死他?”
“光他的狗都能把你咬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