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24章(3 / 5)

好事,这辈子能嫁给这么个管吃管住还管教育的极品丈夫。

两人在客厅里聊了一阵,不一会儿,顾兰青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说是祖孙两已经逛完街,让她去接人。

沈倩开着车出去,没想路上遇着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看着瘦骨嶙峋,颤颤巍巍,虽然不是什么高贵的品种,但那眼神往你身上一看,格外让人受不了。

姚小糖也同样心生怜悯,拉着沈倩的衣服,张嘴就说要把小家伙捡回去。

沈倩自己本来就想捡了,这会儿听到闺女话,更是理直气壮起来,二话不说,下车就把小家伙带回了家。

姚信和今天没有出门,见母女两个回来,鬼鬼祟祟,站在阴影处看了好一会儿,等她们偷偷摸摸的把狗放进后院,各自松一口气,他才缓缓踱步过去,站在阳光房的门口,语气平静地问到:“路上捡的?”

沈倩跟姚小糖本来还在庆幸,这会儿听见姚信和的声音,一个两个直接蹦了起来,互相指着对方大喊:“是闺女(妈妈)说可以养的!”

说完,见彼此这样没有默契,又不禁仰天长叹,“嗨呀”了一声,老老实实站直身体,垂着个脑袋,举手示意:“好吧,是我想养的。”

姚信和其实不大能够理解母女两这样害怕自己的心理,他以前在农村再饿的时候都没吃过狗肉,此时见到这么瘦弱的一个,更不可能生出什么别的心思,于是挥了挥手,便对姚小糖说到:“先回屋里洗手,狗还没有打针,你年纪小,不要太靠近。”

姚小糖见姚信和这样说,小脸立马放松下来,使劲点头答了一声好,迈着轻快的步子往后面洗衣间里跑。

沈倩留在原地,扭扭捏捏,变得像一个孩子,凑到姚信和面前,抬头眨巴眨巴了眼睛,小心翼翼地说到:“姚哥,你不知道,其实我好喜欢狗狗的,我从小就特别想养一只自己的狗狗。”

沈倩喜欢狗这事儿姚信和当然知道。

因为当年,八中看门那老大爷就养了一只小狗,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也是外头捡来的,平时吃点人剩下的饭菜,往那一坐,特别乖巧。

沈倩那时下课经常在老大爷那儿给它喂点东西,后来,她跟人老大爷混熟了,就经常邀请他们一人一狗上琴房去给她捧场。

老大爷以前是八中的体育老师,年纪大了,儿子意外去世,老伴走得早,他无依无靠,便索性留下来,为学校贡献最后一点余力。

姚信和回国那年,路过八中门口,顺道下车问了一嘴老大爷的近况。

得知前几年,他得肺病走了,临走前,沈倩每个星期还会挑个日子过去给他弹一弹琴,唱唱自己最新写出来的小曲儿。

老大爷死了之后,沈倩原本也想把他的狗收养过来,只是那小东西忠心得很,不吃不喝的,没两天也去了。

姚信和从小没有喜爱过什么生物,猫,狗,兔子,人类,都一样,他生来没有那么多情感的富余留给同样脆弱的生命。

只是如今因为有了沈倩,他才开始有了一些难得的善良与同情,他觉得这不是一件坏事,就像人生来藏在身体里面的良知,适时泯灭,永葆真心。

沈倩得到姚信和的同意,一时高兴得手舞足蹈,迈着步子往洗衣间里跑,乍一看上去,跟姚小糖就像是同一个模子里出来的。

小狗八九月个大,已经懂了事,见沈倩拿着肉汤过来喂它,缩在原地,也不敢向前。

沈倩见它不吃,挠着头苦恼了好一会儿,思考几分钟之后,便喊阿姨拿了碗美容糖水过来,蹲在一边,也不说话,只是自己吃起了碗里的东西。

小狗本来缩着脑袋不敢动,这会儿,见沈倩吃得香香甜甜,竟然真的往前走出两步,开始低头吃起了碗里的肉汤。

这下旁边的姚小糖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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