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很生气,却还是不敢与之起冲突,并满脸带笑地将人送出了自己的家,好似自己刚才受到的刁难都是幻象。
但等躺在床上后,史密斯越想越气,成功把自己给气得失眠了。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史密斯的心情也一直非常不好。
一直到手下为了讨好史密斯,悄悄给他送来了一本据说在东方非常受欢迎,一年卖出了几百万册书籍的话本儿。
话本儿来自手下的船员朋友,对方在跟着老板出海的时候曾经到过东方,并深深为之着迷。
如今那位船员已经定居在了东方,这本书还是船员寄给手下,说是上面记载的东西全是那个东方国家的现状,想要以此劝说手下也到东方定居。
为此,那位已经在华夏定居的船员,甚至提前将话本儿翻译成了他们国家的文字。
手下看过话本儿之后,心里也有了一些想法。
但手下已经娶妻生子,手上没有多少余钱,也就只能抱着话本儿,对里面那个神奇的国度望洋兴叹。
他保存这个话本儿已经很长时间了,一直到发现史密斯对东方黄金之国非常感兴趣后,才想到将其送给史密斯讨好他,想以此赚取一点儿赏金。
史密斯接过话本儿,疑惑地翻开首页。
松鹤延年四个汉字,出现在了扉页上。
史密斯猜到是作者一类的文字,并未在意,直接开始往下翻。
然后,不过是看了第一页,他便控制不住地开始往下翻,并越来越专注,从早上直接看到了晚上,中途甚至连三餐都忘记了吃。
等到看完后,史密斯一双眼睛亮得惊人,他转头看向手下,宣布了自己的决定:“我决定,马上组建一支船队,到东方去做生意!”
东方遍地是黄金,遍地是机遇,而且随便一个人都能买得起林深见鹿那些精美得不似凡间的东西。
那些贵族不让他花钱买,他为何不直接开着船到东方去进货,然后拿回来卖给这些眼高于顶,不将其他人放在眼里的贵族,赚取他们口袋里面的金子?
史密斯一想到这件事,整个人都振奋起来了。
没多久,他便组建好了属于自己的船队,带着满船的货物来到了华夏。
经过几个月的航行后,史密斯等人很快来到了港口。
呜呜呜——
一阵轮船轰鸣,史密斯被吓得跌到在了地上。
手下赶紧将他搀扶起来,然而不等他站稳,轮船的轰鸣再次响起,史密斯又摔倒了。
折腾了好一会儿,手下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史密斯先生,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声音,好像是那本故事书里面的,那种据说时速可以高达六十千米的轮船?”
史密斯原本是很恐惧的,毕竟轮船的声音真的太恐怖了——
“真的是轮船,而不是我们不知道的猛兽吗?”史密斯拿起手帕擦掉额头上的冷汗,“那声音听起来太恐怖了,像是野兽捕食前的威胁嘶吼,我总担心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它吞吃入腹。”
手下一听这话,也有些不确定起来。
于是犹豫之后,悄悄离开船舱来到甲板上,眺望着不远处的码头。
一瞬间,那如山峦一般的钢铁巨物就冲入了他眼里。
手下先是震撼,旋即惊喜地跳了起来:“史密斯先生您快出来看,刚才的声音真的是轮船!轮船真的和我老朋友说的一样,高大威猛,虽然如今不曾在海上航行,但我仍旧可以从他威猛的身姿中窥见他在海上航行时的风采,哦,他可真是英俊极了!”
史密斯迫不及待地离开了船舱,然后被码头上的景象震撼得瞪大了眼睛。
说来也是巧了,他们过来的时机,正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