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夭与周庆春、彭顺还有两个小辈, 一起来到包厢。
大家已经把那只蟹瓜分殆尽。桌上还有另外的菜,但显然,吃过了周庆春和叶夭做的菜之后, 秦钊他们对这些菜都不是太感兴趣, 只是礼貌性的夹了几筷子。
因此,看到叶夭几人进来,又看到跟在后面端着菜的服务员, 又是开心又是惆怅。
开心的是,今天还没有吃完,惆怅的是,今天马上就要吃完了。
一人一盅冬瓜蟹钳和一份金丝面。
“这个蟹钳剥得真好。”谢三夹着蟹钳, 啧啧称赞:“蟹肉那么完整、一点都没有破损。我平时自己吃螃蟹, 一不小心蟹钳的壳就碎了。”
叶夭笑眯眯的道:“我剥的呀, 这可是门手艺活。以前珍玉楼只有一两个老工人才能熟练的剥蟹钳,另外的, 剥一只可能要浪费两三只,所以这一道菜的价格比一整只蟹都要更贵。”
彭顺等人回想起她捏蟹壳时的情形, 不由得都抖了一抖。
真女中豪杰。
橘红色的蟹肉,两只大钳子抱着琉璃一般微透的冬瓜球, 停驻在浅玉色的汤汁之上, 这道菜单从颜值上就征服了所有人。冬瓜汲取了蟹肉的鲜, 变得水嫩清甜无比。而蟹肉在淋上芡汁后,在原本的鲜上面又有了更为复杂更幽远的味道层次。
吃完之后,原本因为天热而带来的暑意一扫而空。
秦钊原本是在叶瑶私房菜吃过这道菜的,他刚想说, 后来又想起了什么, 怕解释起来给叶夭带来麻烦, 终究还是把话给咽了回去。
哎,这时候不能炫耀,简直有如锦衣夜行。
不过,也有他没有吃过的。
“诸位不如试一下这碗砍刀金丝面,”周庆春向大家推荐,显然对这碗面非常的喜爱:“从创意到味道,都是极有意思的。”
他把叶夭说的故事又向众人说了一遍,惹来惊叹无数。
“面条变细了,口感也不同了。”谢三早在之前就三两口就把那份金丝面给吃完了,感觉自己还没有尝到具体的滋味呢,只能委委屈屈的回味。
“那是自然,即使是同样的面团,做成刀削面和做成细面,口感不一样,吸收汤汁的程度也不一样,完全就是截然不同的两道菜。”彭顺吃得颇为斯文,并不似他的外表那么豪迈:“这汤?”
他问叶夭。
叶夭懂他的意思:“是,开水白菜的汤。”
“真矜贵的一碗面。”
开水白菜的清汤,是顶级清汤,但其实味道并不浓,清淡而有味儿。在这样的汤里面,面条的口感得到非常好的保存甚至是放大,小麦的清香中带着鸡蛋的香,呈现出食物最好的本来味道。
“好面。”秦钊和谢胜利也称赞不已。
随城是交通汇合之地,口味比较包容。随城人虽爱吃粉,但却也能欣赏一碗优异的手工面。不然当年金丝面也不会成为珍玉楼的招牌。
“菜单安排上。”谢三暗戳戳的底下怂恿叶夭。
秦凤声也附和点点头。他自认矜持,做不出谢三这样厚脸皮经常去叶宅蹭饭的事儿来,唯一就是指望叶夭能把这些都上到夜宵摊的菜单上,这样他就好光明正大的让赵航去跑腿点餐。
“先是鲜,后才是淡淡的咸。”周庆春感慨道:“能做到这一点的已经不多了。现在大多数餐厅,过于追求食客对于第一口的深刻印象,而忽略了后续的余味和回甘。这点对于整道菜的风味都是有害而无益的。”
在他看来,叶夭今天做的菜虽然不多,但每一道菜,从入口到咀嚼再到下咽后,都保留了风味的完整性。这点在年轻厨师中几乎见不到,因为他们往往还没考虑到这一层。即使是经验丰富的老厨师,如果只是做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