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听说了没有?”
“二十年前的女魔头石琪, 被击败落网了!”
“呦!这可久远了!”那女魔头嫁了柳姓高官为祸世间,都是上一辈儿的事儿了。
“当年武林正道与朝廷各路高手追杀堵截,都让她逃到了大漠去!到底是什么能人,把这位都制住了!?”
“听说是位剑道高手!只出了一剑, 就把那女魔头拍晕啦!”
“嚯!当今武林剑神剑仙都未必能一招制住那石观音。江湖上何时又出了这么一位用剑高手?”
“一剑制敌, 乃为剑圣!”
“一招除魔, 怎一个强字了得!只是遗憾没能亲眼目睹剑圣当时的风采。”
“听说剑圣的佩剑是一把金色长剑, 红衣似火。宛如那夏日骄阳, 一剑便是万缕金光,晃的人睁不开眼。”
“ 听说那剑圣是名女子,而且还是未到及笄之年的小姑娘。”
“屁的!你话本子看多了吧?!这江湖上这么多年,除了枯梅师太外,哪个用剑的女子能上得了台面?”
“ 就是!那红衣金剑的剑圣必为男子!兴许是和西门吹雪差不多的青年!之前一直在山中闭关修炼,一出关便一鸣惊人了!”
唯一真像的那名汉子听了心中骂骂咧咧:就这儿?
“我看你们才是话本子看多了!劳资当天可是在保定城的, 那用金剑的只有一个红衣少女!”
那汉子言之凿凿, 却没人信他的话。
比起一个同西门吹雪天赋极佳又专注刻苦的青年, 他们更不愿接受这天地间真有年少便剑术无敌的天生之才。前者已经让他们望尘莫及, 若后者也真的存在, 他们这些追名逐利却碌碌无为的庸人又要如何自处呢?
得了剑圣称号的凌秀并不知道自己一战成名, 更不知道江湖人都给她变了性。甚至形象都越传越离谱。
她这会儿正忙着去抓百晓生。
楚留香和陆小凤能在江湖混到今天这个位置,人脉自然是少不了的。陆小凤更是有一个能找到大智大通的朋友——龟孙大爷。
这位好酒,更是独爱青楼的花酒。常年泡在花楼里,有钱就是龟孙大爷,没钱就是龟孙子。
听陆小凤这么一说,凌秀直接让人把他“请”过来, 又好吃好喝地招待一顿, 给他压惊。
然而龟孙大爷却不是这么容易哄好的:“陆小凤!你个王八蛋!突然带人把我掳来是要做什么?”
“我告诉你!不管是你做什么, 大爷我都不会帮忙的!”除非给他银子再请他去喝花酒。
“ 先别急着把话堵死啊。 ”陆小凤抱着双臂,笑容微妙。
“要请你做事的不是我,而是——她。”
说着,他侧开一步,露出身后的娇小少女。
红衣,金剑。眉眼生带三分凛冽之意。
“ 剑……剑……剑圣?! ”龟孙大爷,哦,他现在已经是个龟孙子了。
如果不是面前这少女突然闪身至面前,按住他的肩膀,他早就蹦得老高。
龟孙大爷抖如筛糠,冷汗直冒。作为把自己切片,还拥有大智大通这一马甲的他,可比江湖上大多人都要清楚这少女的身份。
凌秀。大庆长公主——长乐帝姬!曾一十三岁幼龄便一剑退过叛军,这消息当时传入江湖,却被人认为是无稽之谈。直到前些日石观音倒在她的剑下,这才让她名声鹊起。
这位公主殿下行事作风和他们不太一样。打了石观音不说,事后还把人送进了天牢里。而他呢,一个搞情报的。这在朝廷眼中可是黑名单的存在。
“ 那个……有话好说,好说,都好说!”他哭丧着脸连连告饶,心里却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