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14(1 / 4)

陈云孟作为书中男主,长相自然是没的说。跟林芽这种凤眸的拂柳美人不同,他属于那种杏眼的活泼可爱型。

也正是陈云孟长得好看,又是夫子的儿子,书院里大多数女子才都爱围着他转。

林芽脚步往后撤,大半身形被门框遮住,再加上大家的注意力全在贺眠跟陈云孟身上,完全没人看到外面还有人。

此时讲堂里陈云孟站起来非但没平息议论声,反而让更多人对贺眠不屑,说她是癞.□□想吃天鹅肉,自作多情。

陈云孟听大家还在说,立马鼓起脸颊瞪向贺眠,语气很冲,“你解释一下啊,她们都误会了,说你是被我拒绝才跳的河,其实我就只是拿你当朋友而已。”

就像他跟所有人玩的都好一样。

陈云孟特别委屈,人缘好能怪他吗?都怪贺眠,那么笨还非要喜欢他。

贺眠看着面前咋咋呼呼冲她生气的男主,怎么看怎么别扭,身心抗拒,本能的不想跟他搭话。

她对于这个世界的男子实在欣赏不来。

原本贺眠就不喜欢陈云孟的性格,而且以她颜狗的眼光来看,比起男主她更喜欢自家的林芽,美的清新脱俗,美的古典恬静。

所以贺眠是既不喜欢陈云孟的性格又不喜欢他的长相,更不想跟他做朋友。

“你说呀。”陈云孟见贺眠没动静,直接离开凳子伸手要去拉她胳膊,抬起下巴不耐烦的催促,“不然我以后也不理你了。”

毕竟这个书院里就他愿意跟贺眠说话,以前只要他这么说,贺眠早就他说什么是什么了。

可惜的是此贺眠非彼贺眠,她压根就没去听陈云孟在说什么,只是把他彻底忽略掉,转头将讲堂里的人看了一圈,发现里面并没有女主。

也是,按时间线来说,女主应该会再晚几个月才入学。

到时候她将以聪明的小脑瓜惊艳全书院的所有人,上到夫子下到同窗,成功俘获男主芳心,然后两人开启相爱相杀的感情线。

贺眠刚从书中剧情里回神,余光就撇见娇小活泼的男主伸手要拉她胳膊!

卧艹!

贺眠吓的直接弹跳开,双手抱怀,防狼似的,“说话归说话,别动手动脚的,咱俩又不熟。”

这要是被男主摸胳膊了,自己膈应不说,更重要的是能被他的那些备胎们用眼刀活活削成片。

以前女配过的那么惨,被同窗处处针对,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男主施舍爱心离她太近,这才被人集火。

贺眠反应太大了,陈云孟愣在原地,杏眼睁大上下打量她,食指反指自己,“贺眠,你没生病吧?居然连我都不认识了。”

“该不会脑子泡在水里,泡失忆了吧?”

底下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大家嬉笑起来,“本来就不聪明,这会儿连人都不认识了。”

“贺盼,你姐不会脑子泡坏了吧?”

有人扭头看向坐在最后的贺盼,此时她恨不得把脑袋埋在书底下,当做没听见。

贺盼跟贺眠不合大家都知道,这会儿就是故意的。

“她才没有——”失忆她聪明着呢!

贺盼把书撂下,正昂着脖子要说话,就听贺眠扬声说,“对,我掉河里的时候磕着了后脑勺,现在谁都不认识。”

贺眠立马顺着她们话说下去。装失忆可是跟过去生活告别的最好方法。

她真是个机灵鬼!

“怎么可能,假的吧。”陈云孟不信邪的踮脚把自己精致的脸蛋凑到贺眠眼前,颇为自信,“那我叫什么?”

“不知道别问我失忆了。”贺眠狗的不行,打算在书院里将失忆彻底装到底,只要提起曾经那就是一问三不知。

别问我没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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