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行。”程稚想了想自己之前搜过的资料,“这里的烤排骨好像挺有名的。还有炸牛排和香肠……”
程耀笑得越发宠溺,自然地答应下来:“好。”
坐了差不多九个小时的飞机,多少有点不太舒服。程稚回屋简单冲了个澡,换身衣服才出来。
程耀比她动作还要更快,已经收拾好了在门口等她。
程稚戴上自己的帽子和口罩,主动朝着程耀伸出手:“我不会跟陌生人说话哦,你要帮我。”
程耀太享受这种被她依赖的感觉了,高兴得恨不得抱住她亲两口。
他拉着程稚的手腕走出去,知道程稚饿,就带她去了最近的一家有烤排骨的店。
烤排骨是当地的特色菜,也被誉为“最适合国人口味的西餐”,整扇的猪肋排被烤的肉香四溢,放在木质托盘上端过来,烤得微焦的表面泛着油亮的光,表皮看上去就十分酥脆。
炸牛排和当地特色香肠就暂时吃不到了,程耀答应明天逛街再带程稚去吃这些东西。
因为店很近,来回都不用坐车,对程稚来说真是很舒服的一件事情。
吃完饭才是当地时间的两点左右,程稚拉着哥哥的手从店里出来,午后的阳光温暖又舒适,他们慢悠悠地走着,都有些困了。
这时候恰好路过一家卖娃娃的店。
门店很大,店门口坐了从小到大的一整排灰色小兔子,最大的那只坐在那儿都比程耀还高。
程稚看得入迷,程耀便问她:“想要吗?”
她思考片刻,小声说:“我想要那个三号。”
最小的实在是太小了,三号的大小像一只成年猫咪,刚刚好抱在手里。
程耀带她进去跟店员一番交谈,买了三号大小的兔子。结账时程稚发现这里竟然也能用支付宝,便拿出了自己的手机:“让我自己买吧。”
程耀便笑着由她去了。
程稚付完钱才发现这只小兔子竟然扣了她五百块钱,顿时心痛不已。
“喝点咖啡?”程耀拎着包装好兔子问程稚,“今天下午得熬夜。”
程稚:“……是哦。”
现在国内已经十点了,她虽然在飞机上睡了一觉,但体内的生物钟总觉得怪别扭的,就像在通宵以后睡了一个上午,下午两三点刚起床那种感觉。
还是跟着程耀的作息来比较健康,他倒过时差,更有经验。
咖啡店再走几步路就有一家,程耀点了两杯咖啡和一份小蛋糕过来。
程稚坐在座位上,拆开了她刚买的五百块兔子。
她决定就给这只兔子起名叫五百。
……虽然听起来有点奇怪,但谁在乎呢。
咖啡来了之后,程稚把五百放在座位上,让它跟咖啡和小蛋糕合了张影,顺手就发了个朋友圈:可可爱爱。
阿曼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光速点赞。
她就不怕被秦昼发现她上班时间摸鱼……哦不对,现在国内是夜里十点了。
程稚笑着发消息给阿曼:“阿曼姐喜欢这个兔子吗?”
虽然很昂贵,但要是送给阿曼姐,她还是能咬咬牙再买一只的。
阿曼姐似乎犹豫了一会儿,才回道:“……你带一个回来,我是留着,还是给秦昼?”
她私底下有时候会直呼秦昼的名字,尤其是在程稚面前。
程稚自己也会喊一喊“秦总”,但那都是心情不错喊着玩儿,平常听着总觉得挺奇怪的,好像自己是什么霸总的替身情人之类的……
所以她俩聊天的时候,都更习惯叫他秦昼。
“那你喜欢这个兔子吗?”程稚问她,“要是喜欢我就把兔子留给你,带一个别的东西给秦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