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吉米。”
金发蓝眼、年仅28岁的动物学家正对着镜头,开始拍摄在非洲大草原上的第135天生活日常。
由于昨晚遭到一只游荡雄狮的袭击,他弄丢了不少装备。所幸吉普车和太阳能发电机没坏, 倒还能供他休憩和录像。吉米胆子很大, 只要作不死就往死里作, 刚从狮口逃生, 就又爬上车顶, 吸引了两只猎豹的目光。
“很幸运我还活着,看来昨晚的狮子老兄并不是很饿。当然,这只是个玩笑, 对于年迈离群的雄狮来说,每一份食物都来之不易。所以,它会放过我真是个奇迹。”
“你知道的, 附近没有鬣狗群, 没有狮群和象群,我很难想象它因为什么能放过我。是我的气味不好闻?不,雄狮连腐肉都能吃下, 我相信我的味道一定比腐肉更好……好吧伙计, 我希望没有狮子喜欢我的味道。”
“总之,我很好奇狮子老兄的反常之举。”
“对, 没错, 我要回去,回到昨晚被袭击的地方, 我觉得我能找到答案。”
驱车半小时, 动物学家总有法子找到原来的“住处”。他捡回了丢失的装备, 行吧, 上面布满了各种动物的牙印, 他的半包压缩饼干也不见了,估计是狒狒的杰作。
吉米在遇袭的地方徘徊,搜寻了近一小时左右,总算发现了怪异处。
“有个大家伙带走了我的帐篷,我在地上看到了他的脚印。”吉米笑道,“真是神奇,草原上的动物虽然对帐篷很好奇,但他们知道帐篷不好吃,也不会有谁带走帐篷。让我看看,哦,这不是猫科动物的脚印,像是鬣狗……不,鬣狗没有狮子的体型。”
“等等……”吉米像是察觉了什么,他张开手掌印上脚印,脸色一变,“朋友们,我好像发现了新的物种。”
停顿足有十几秒,他的大脑放空了。这是个致命的错误,十几秒的空白足以让他丧命在食物动物的嘴里。
但不得不说吉米走了狗屎运,这一片地带没有食肉动物出没,就连树上的狒狒都消失无踪。
“天呐,这是个新物种!”他疯狂抓头,“草原上的鬣狗和土狼没有这种体型,食草动物不是这种爪印,大猫捕食前会收爪,而他们的爪子是外露的……真是疯狂,他们比雄狮的体型更大。”
他兴奋起来,马上收拾东西去作死。
他明白草原上的规矩,当强大的食肉动物圈地盘后,这方区域的同类动物会离开。若是进入对方的地盘觅食,就要做好被猎杀的准备。
可他无所畏惧,他就是死,死在草原上,连肉都被秃鹫吃掉,只要能见到新物种,他也很乐意!
吉米狂喜,发疯地追踪了一周,总算“发现”了新物种。最令他称奇的是,他们居然会用帐篷!
那顶墨绿色的帐篷被拆了,被架在三面岩石的顶部,以石块卡着周边作“雨伞”用。而这简陋的居所下方铺着厚厚的干草,岩石堆垛的阴暗处有一方干净的水源,着实是个适合居住的地方。
在干草堆上,趴着两只极为漂亮的大型白犬,他们毛发纯白没一丝杂色,只有额头的位置有一撮毛的颜色不一样。
一只是紫色,一只是红色。
吉米看呆了眼,他发誓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生物。在整片草原上,他们白得发光,还给人一种莫名的神圣感,就像是……遗失在人间的圣物。
“上帝啊,真是太好看了!”
他激动到语无伦次:“我一生也忘不了这样的生物!他们简直是上帝最出色的杰作!雪白的长毛,金色的眼眸。哦,他们看我了!冷静点伙计,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欣赏、欣赏……相信我,他们很通人性,他们没有攻击我的意思。”
“等等,这一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