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1 / 3)

直到晚饭时间,普蕾莎丝还是困扰于这个问题。

用飞禽来象征自我的族群有许多……而在哥谭,她总觉得自己听过“猫头鹰”这个三个字的相关势力。

阿尔弗雷德不动声色地同正在切割牛排的布鲁斯,交换了一个眼神。得到双方的认可后,由布鲁斯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

“蕾莎。”他说。

让全哥谭为之疯狂的低音炮,完美狙进普蕾莎丝的声控之心。小修女感到自己的耳朵怀孕了一下,低低地嗯了一声。随之,她听见布鲁斯·韦恩,她血脉意义上的父亲接着道:“我想,我们该考虑你继续学业的问题了。”

耳朵……流产了!!!!

当然,表面功夫做的还是很到位。她连眉梢都没有动一下,平静地应了下来:“我觉得这没有什么问题,布鲁斯先生。不同的年龄,有他们该做的事。”

连阿斯加德中学都没有上过的普蕾莎丝,是接受过智慧之神萨迦传承的人形百科全书。但——这不代表,她也同样继承了“热爱知识”的特点。

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流量明星们讨厌吃甜,不也得为了萌点捏着鼻子咽下巧克力派么。现在,普蕾莎丝正是讨厌吃甜的小明星。

得到同意后,布鲁斯点了点头,“入学该用的东西,阿福已经帮你准备好了。”

他的爱其实很难以分辨,藏在严酷指令中的父爱被锐化的很有棱角,有点像修道院的嬷嬷。不需要上学的达米安双手托住腮帮,十分恶意地说着“入学快乐,普蕾莎丝。”小修女十分大度地一挥手,毫无波澜地显示出来姐姐风范“谢谢。”

开玩笑,笨蛋才和笨蛋较劲。

*

然,千算万算。

普蕾莎丝没想过,同她一起的会是提摩西·韦恩。

让这位年轻的总裁先生充作私人司机,普蕾莎丝瞬间有了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当对方动作自然地帮她拉开车门时,她感到自己坐进后座的身子都在抖。提姆透过后车窗看到小女孩低着脑袋的模样,无端联想到一只打了霜的小花。

这几天各项事务繁杂,压的他和咖啡小姐浓情蜜意难舍难分,所以没怎么和这位新来的妹妹打交道。就少有的几回接触的印象而言,提姆对这位名为“普蕾莎丝”的小姑娘的印象是:

乖巧。可爱。安静。

她没有甜美的性格,像甜杏仁风味的红茶。

当然,最多的印象是从那位最近陷入“好妹妹陷阱”中的大蓝鸟那儿获得的,夜巡时只要碰上夜翼就会被抓住叨咕一通。虽然知道迪克·格雷森的友好系数爆表,但也没想过会被攻略的这么快。

这算什么?

他知道就今天才好好正视这小姑娘,不得不说,单轮气质而言着实有区别于他人。她干净的像一块剔透的水晶饮满了阳光,又在唱诗班的歌声中浸没入圣水中。他有注意到对方捏着裙摆,乖乖巧巧的穿着制服。漂亮的蓝眼睛看向窗外,闪映过模糊的景象。

“蕾莎,我能这么叫你吧。”提姆的声音从驾驶座前飘来,普蕾莎丝忙不迭地点了点头。她声音糯糯地,“可以,提摩西先生。”

“喊我提姆就可以了,蕾莎。”有些冷淡的声音让他变得有些难以接近。不需要刻意地去对她友善,不需要维系一个甜蜜而不切实际的假象。这是在普蕾莎丝来到家中前,蝙蝠洞内的众人得出的最佳对待方案。

对于普蕾莎丝而言,进入这个不那么寻常的家庭,需要做好一切心理准备。提姆想起了这位小妹,在此之前没有过就学经历。不知道是怎么样的母亲,才会有将女儿丢进修道院中不管不问的想法。

是感到不安了么?没有怎么和外界的同龄人相处过,所以感到不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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