皙细腻的肌肤,那么黑亮柔顺的头发,哪怕对方总是戴着面具,他都认为那个人比他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好看。
而对方身边另外一位高大男人同样气质超然,莫斯过惯了刀尖舔血的生活,对危险有野兽般的直觉,在看到那个金发蓝眸的男人后,他就本能感受到了极大的危险。
莫斯的许多比赛,那位金发蓝眸的男人都会出现,坐在高高的看台上俯视着他。
年轻的莫斯是地下竞技场的明星选手,他的力气很大,身手敏捷,对机甲有着超高的天赋,有很多城里来的人都想要挖走他去更大的角斗场。
但莫斯觉得自己还能再等等,他不满足于永远只做一个地下角斗士。
从前的莫斯不知道自己野心的终点在哪里,总想着他要坐在看台上,做那个决定角斗士命运的人。
当那位金发蓝眸的男人出现后,浴血的莫斯忽然能将他的野心具像化——
他要成为和那个人一样厉害的大人物。
每次当那个金发男人出现时,莫斯都会尤其卖力地比赛,如果平常他只花五分力气就能赢得比赛,对方在场,他就会要花十二分的力气,他要赢得无比漂亮,他要抓住那万分之一的可能,他要在那位大人物心中留下了一点印象。
哪怕只有一点,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都是逆天改命的机会了。
金发男人不是每天都会出现在贫民窟的地下角斗场,于是莫斯千方百计去打听,最后发现那个男人每天一定会去的地方是小镇上的菜市场,而且还是最早去菜市场的那一批人,据说挑菜手法让老练的阿嬷都甘拜下风。
有时候黑发青年会和对方一起买菜,但比起挑菜,那位黑发青年显然更喜欢买花,他总会路过花摊时买几束花,什么种类都有,就是不买玫瑰。
莫斯想到了一个突破口。
他知道有一个地方有一种很漂亮的花,生长在最陡峭的悬崖峭壁上。
莫斯不知道那位黑发青年什么时候会出门,对方一周出门的次数不到两次,出门的时间频率也不一定,因此莫斯在接下来的一周中,每次都徒手爬上高高的悬崖,摘下那漂亮的悬崖花,蹲在卖花的老婆婆身旁,小心翼翼保护着纤细雪白的悬崖花。
这种花很奇怪,在悬崖那种恶劣的环境里,它可以顶住狂风暴雨坚韧生在,在莫斯进行准备的水瓶里反倒活不久,半天时间就病恹恹了。
许多次都有人提出想买莫斯的花,但都被莫斯拒绝,他每次从竞技场出来就去眼巴巴蹲点,每次都未能等到那个黑发青年。
那莫斯毫不沮丧,他已经习惯了生活这样的对待。
他将病恹恹的悬崖花做成书签,他听说那位黑发青年偶尔会去书店买书,如果对方喜欢这种悬崖花的话,下次他就能将悬崖花制成的书签给对方了。
说起书,莫斯也喜欢书。
书上说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在准备了一个月后,莫斯在某一个很寻常的清晨,终于再次遇见了那位黑发青年和金发男人。
他们刚从菜市场回来,也许是清晨的人较少,那位黑发青年这一次破天荒没有带口罩,露出一张美到莫斯无法用他贫瘠的文学造诣去形容的脸。
莫斯呆呆看着对方从远方走到眼前,全世界似乎都在这一瞬间静音了,只有对方的声音无比清晰,动听极了,带着一股很好听的韵律,“这是什么花?”
莫斯愣了起码有三秒没有回答。
黑发青年有些疑惑地挑了一下眉毛,莫斯听到自己傻傻地说:“我也不知道。”
黑发青年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不笑时如洁白无瑕的冰雪,像是从天上而来,冰冰冷冷自带着距离感,笑起来则是雪中开出了凌然傲岸的花,清冷依旧,却在寒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