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珍卿早上起床, 下床走了几步路,感觉脚上不怎么疼,还是决定继续上学。
但她不便走太多路, 下车以后,都是由袁妈背着她走。
先让袁妈送她去上厕所,再由袁妈把她背到教室里。
珍卿一进教室, 其他学生基本都到了,大家不约而同,向她投来瞩目的视线。
不过都心有顾忌似的, 远远地看着她,一副敬而远之的态度。
袁妈把珍卿安置好, 交代:“小姐, 我你自己招呼着,我晌午来给你送饭。”
珍卿把文具一一取出, 听见点头应了两声。
跟珍卿说完, 袁妈对近处一个, 看起来较为面善的同学说:
“这位小姐, 我们家小姐脚崴了,她要去解手的话, 劳驾您搭搭手……”
那位同学,看了珍卿一眼,很谨慎地答应了一声。
珍卿暗想,她昨天大闹一场, 好像给同学们吓着了。
她们是觉得她记性好, 怕被她看破啥底细?
还是觉得她性格太野, 太能闹事, 而不敢招惹她?
这些个同学, 个个一脑子官司,却不敢大声议论什么,真以为她过目不忘,记忆力超群?
其实,她不过是因为能画一点画,对人有下意识的观察而已。
早上的前两节课,还是梅先生的国文课。
梅先生开始上课前,告诉大家:
“昨天张同学的首饰失窃,是有人故意陷害杜同学,至于是谁,大家不必到处说,心里有数就行。”
今天只有一个学生没来——林小霜,大家就知道是她了。
梅先生点到为止,又就开始上课了。
今天的国文课,还是继续教注音字母,学了四个注音字母。
到了第三节课,梅先生和周先生一起,要给大家上一堂别开生面的辩论课。
辩论的主题是:女子上学,究竟要不要戴首饰。
这个辩论主题,明显是针对昨天的事件,这些先生们可谓用心良苦。
这里的女孩子,大抵对辩论这种形式很陌生。
梅先生和周先生,先把学生们分成两组,抓阄决定是正方还是反方。
很不巧的是,珍卿分到了正方,观点是“上学戴首饰系个人自由,校方无权干涉”。
然后一遍遍地跟大家说,辩论是一种怎样的说话形式,教大家如何进行辩论。
然后,由梅先生宣布一声,两方对阵的辩论会就开始了。
正方就是珍卿这一方,也不分什么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大家就你说两句,我说两句,谁想说就站起来说。
正方说:
戴首饰未必全为炫耀、卖弄,很多首饰都有祈福、保平安的用途,寄托着长辈对晚辈的牵挂和爱护。
校方强令禁止戴首饰,不但不符民俗民风,恐还会引起家庭不安……
反方的理由,那就更充分了:
戴首饰进学校,容易引起盲目攀比,败坏学风,也容易发生昨天那种事件,闹得人相猜忌。这种偷窃事件,查起来很难查,闹起来却波及很大,也对校风学风无益……
最活跃的那几人——包括珍卿认识的张翠翠、潘玉美,言来语去,越说越兴奋,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理。
但有更多的女孩子,却安于沉默,看着大家辩得热火朝天,争得面红耳赤,自己却像个旁观者一样。
这也难怪,这时的女孩子在家,多没有发言权,从来不习惯在人前表达观点。
渐渐地,好像也没什么观点,只知道听话罢了。
梅先生就暂时止住辩论,语重心长地跟大家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