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来了,对吗?”
——一样的问题,问了两遍。
洛格萨意识到这个问题在小新娘心里是很重要的,重要到小新娘在已经知道他们无法交流的情况下依旧重复着。
可是他听不懂!
这头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觉到焦虑的黑焰巨龙微微眯起了眼睛,竖瞳状的瞳孔变得更加细长,这是他着急又实在没办法时的无意识反应。
小新娘到底在说什么?他快要急得喷火了!
杰森看到了他眼睛的变化,他思索了一会儿,不那么确定地将这个变化的意思定性为这头巨龙在思考面前的人类在说什么。
会思考就会学习,也许他可以期待一下他们能够交流的可能性并不为零。
用双手比划无法完整地传达杰森想要表达的意思,于是他一边一遍一遍地重复他的问题,一边手舞足蹈加亲身表演,试图用这种方式让巨龙更好地理解他的话。
也就是这里没有熟人,不然杰森不会这么“活泼”,这可是真真正正的社死现场。要是让迪克看见他对着一头龙又是比划又是表演,还大声充当复读机,那只该死的迪基鸟一定会嘲笑他一个月,说不定还会全程录下来。
几个月的针尖对麦芒,足以让心思细腻的杰森了解迪克是什么狗脾气了,曾经的偶像滤镜也碎得一干二净,直接从崇拜期待变成了中门对狙。
杰森实在是太想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这里又究竟是什么鬼地方了,他做梦都想知道,尤其是这会儿突然发现他可能已经不在地球了。
这谁顶得住?
他是超级英雄?
Fuck!他还是个孩子,这不是他该承受的重量!
——对不起阿福,我骂脏话了。
少年义警既暴躁又沮丧地想,他可能……回不了家了。
洛格萨非常聪明,黑焰巨龙的基因在各方面都很强大,包括他们的学习能力。他爹塔狄修是不想学魔法,觉得魔法花里胡哨,不如直接冲上去干方便。在学习上,洛格萨甩他爹九条街。
不仅是魔法,洛格萨还是一个语言天才,他会的语言几乎涵盖了当时在大地之上活跃的所有种族。语言这种东西会的多了,自然也就能发现它的共通之处了,再去学一门新的语言,需要的时间会之前更短。
当杰森不厌其烦地重复到第六遍,洛格萨已经知道他的小新娘在说什么了。
一字不落地理解肯定不可能,但大体的意思他知道了。
‘是你把我从xxx救出来的吗?是你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吗?’
那个“xxx”他实在听不懂也看不明白,应该是个地名。这种词通常都很难被翻译,怎么理解的都有,也经常导致同一个地方有七八个不同的地名这种情况。
好的,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
他该怎么回答他的小新娘呢?
洛格萨:……
巨龙头秃.jpg
眼看他的小新娘越来越着急了,洛格萨也是找不到办法了,他想:人与龙的语言并不相通,人与人之间的语言应该有相通之处吧。
而他唯一会听会说会写的人类语言只有曾经受过他庇护的那支人类部落的。
算了,就这么着吧。
如果实在不行……那他也没有办法了。
他只是一头刚从沉睡中苏醒的黑焰巨龙,这不应该是他承受的重量。
洛格萨抖了抖龙尾,示意小新娘先下来。接着,他用自己的龙尾当笔,尾巴尖上燃起了一簇龙焰。他就着龙尾和龙焰,在面前的草地上写下了两组短句。
‘是的,我救了你,但那时的我并不清醒,当时情况如何我不清楚。’
‘这里是神隐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