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爪子拍下去能拍死好几个。
杰森扒拉着龙尾,兴致勃勃地往下看,就像在看身临其境版动物世界一样,一点都不害怕。
洛格萨收回看小新娘的目光,心想:现在的人类胆子都这么大了吗?以前不是看一眼都会尖叫着逃走吗?
他还以为小新娘会被吓到,需要他安慰呢。
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感觉有点遗憾,具体在遗憾什么……洛格萨没有深入地去想,他加快了速度,平稳地降落在巢穴外。
巨龙的巢穴是亮着的,是暖光,照得巨大的巢穴里恍如白昼。
看着数量多达嵌满了整片穹顶的明珠,杰森难得地失语了,他想:龙族真的像传说中那样富有。
这里有太多在人类世界里难得一见的珍贵宝物,一旦现世,会有无数为了争夺它们打得头破血流,而在巨龙的巢穴里,它们全部成了家具。
金子堆砌的床,明珠用来照亮,秘银武器用来割肉,粉色钻石拿来垫桌脚,不知道什么材质但一定非同一般的盘子装肉……
杰森摸了摸屁股下面坐着的“凳子”,这是一整块蓝宝石雕刻的,本来不是凳子,但他找不到合适的,就……还有他面前的“桌子”,这也不是桌子,而是一块磨得光滑圆润的圆形石板,再加上一座镂空的银雕,放上去刚刚好。
而且这石板,他看着怎么那么想哥谭那家最大的地下拍卖会里拍卖过的真品,一颗鸡蛋大小的宝石。布鲁斯说那是一颗金绿猫眼,个头罕见,最后以一个亿的价钱被人拍走。
如果这个石板是金绿猫眼……
杰森倒吸了一口凉气,忽然觉得他这一顿饭起码价值十个亿!
他吃的还是沧龙肉,喝的水是自带光效的山泉。
唔,他看起来像不像喝露水吃花瓣长大的仙女?这一顿绝对不在人间。
洛格萨可不知道他的小新娘又在思维扩散了,如果照小新娘的标准来看,他顿顿都是在人类历史上灭绝了的古老物种,那他不是成上帝了吗?他每顿都不在人间。
趁着小新娘吃晚饭的空挡,洛格萨去翻了翻他的收藏。
他有一种特殊的纸,那是一个比较厉害的自然精灵创造的,就普通桌子大小的一张,怎么都用不完。写满了,提起来抖一抖,就可以接着当新的用了。而且水火不侵,还撕不烂,可以用一辈子。
还有笔……
呃,他有笔吗?
洛格萨站在原地思考了一分钟,他有的。
他只有一支笔,特别好看,但这支笔比纸更特殊——这是他唯一抢回来的东西,它属于和他同时代的人鱼族的。
这支笔有一个非常梦幻的能力,它能画出一片海市蜃楼,只有再一次用笔抹去,画出来的海市蜃楼才会消失。
洛格萨喜欢这个,所以他提出了挑战,以这支笔作为赢家的战利品。
但是人鱼族的王很聪明,也很有自知之明,她知道族中没有人能打得过一头黑焰巨龙。再加上这支笔是人鱼族的圣物之一,不能交给外族,所以她拒绝了。
可洛格萨是龙啊,就算他表现得再怎么明理谦逊,也改变不了他是一头龙的事实。而龙的天性就是霸道和掠夺,更何况他还是龙族中最强大的黑焰巨龙。
不接受挑战?
那行,他直接动手抢。
于是这支笔就成了他的了。
洛格萨画过几次就腻了,但东西已经是他的了,不可能再还回去,这支笔就一直被收藏起来再没用过,现在拿出来用刚刚好。
如果小新娘喜欢,他可以送给他。
嗯,他就是这么大方的龙!
被他抢过挑战过的种族:呸!不要脸!
等杰森吃完晚饭,又把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