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美,天就要黑了,不如明日再去吧。”一旁的陈伦望了眼落日,出声劝阻。
“慎徽”,意恭谨宣美,所以他字谨美,以呼应其名?
姜含元便想到了自己几个月前刚读过的书,正微微走神,耳边又响起那少年皇子的说话声:“赵雍尅定祸乱,以其一人之力,抬赵国跻身于乱世七雄之列,以其功业,称一代雄王,委实不过。若是明日去,便要后日回,回京整整推迟两天,不妥。既想到了,又一夜能到,不去祭拜一番,未免遗憾。”
他向好友如此解释了一番。
陈伦字子静,是朱国公的世子,比安乐王大几岁。他去年娶了贤王之女,因妻破格得封永泰公主,他便也做了驸马都尉。他和安乐王二人平日关系亲厚,既是伴驾,也是老友,私下常互称名字,知他是性情中人,既如此说了,便不再劝阻,应是。
姜含元却不想替他们领路。她以为他们只是问路,便是去,也要明日动身,不关己事,所以才随口指了下路,却没想到这位安乐王竟说走就走,要连夜上路。
早知如此,就说不知。
她便闷声不动,想寻个理由推脱,譬如说,自己记不清具体的路了,刚要张口,他却误会,以为她担忧不能按时归营要受惩罚,目光落她脸上,“你不必害怕,等回来了,若有人问,本王定会替你解释。”
夕阳在旁,金色余晖照在少年皇子这张俊美的脸上,眉目若染一层光辉。
望着面前的这张脸,便如鬼使神差一般,拒绝的话,姜含元竟再也说不出口了。
她张了张嘴,慢慢闭上,最后默默上了马,带着这一行人往灵丘而去。行了一夜,只在中途短暂休息,终于,于黎明的破晓时分,来到了那座丘陵之畔。
古赵国的雄威王气,早已随了漫长岁月,被风吹散而去。昔日的赵王之陵,现如今,也不过一座枕着荒山的野地隆丘而已。
正值北地深秋,天光微明,山月苍白,仍淡淡地挂于山巅之上。人立于高台,极目远处,只见旷野苍莽。一阵秋风掠过,陵畔荒草飒飒,野狐走兔,满目尽都荒凉。
虽行了一夜的路,但安乐王看起来丝毫没有困乏。他迎着带了浓重秋寒的晨风,在那一座黄土隆丘之前伫立。良久,姜含元听到他低低地叹息了一声:“昔年功盖世,今我秋草黄。酌酒浇王土,不老惟青山。”
他自鞍袋里取了壶酒,拔塞,高高举起,对着对面土丘,浇酒于黄土之上。
“回吧!”
酌酒毕,他道了一声,转头欲去。陈伦便唤侍卫。姜含元也跟了上去。忽然这时,一只自北向南的雁影从一片云中穿出,出现在了头顶秋日清晨的天空里。
他仿佛被勾出兴致,停步,仰头,目不转睛看着空中之雁,抬起一臂。
侍卫会意,知安乐王命将他的弓箭取来,奔去,从鞍角上将那一副挂着的弓箭取了,又飞奔回来,递了上去。
他接过,拉弓,搭箭于弦,簇锋随了顶上之影,缓缓移动,瞄准待射。
空中的飞雁仿佛感觉到了不详的杀气,忽地发出一声长鸣,状似哀警。
少年眼睛一眨不眨,目光锐利,扣着箭杆的拇指微微一松,就在他意欲发射之时,刚才的那堆云里,竟又飞出来了另只大雁。
后雁鸣叫不绝,极力追赶,很快,双雁汇合,振翅急飞。
姜含元望着,见他继续瞄了片刻,却始终未发,最后竟松了弦,慢慢地,放下弓,似是放弃了射雁之念。
臂落,他却又仿佛有些不甘,眉微微一挑,忽然再次举弓搭箭,这一回他不再犹豫,拉满弓,弦绷得笔直,“咻”的一声,羽箭飞出,撕破空气,如一道白光,朝着头顶射去,眨眼便到双雁之旁,却是从中间不偏不倚笔直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