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两个主人用、一个设计给佣人用,Boss,要不要让科赫哈自己去选房子?”
法拉奎当然能明白南易买房子的用途,要是他这点水平都没有,也不可能坐上荣耀孔雀总裁的位子。
“不,分析一下科赫哈和她母亲的喜好,我打算给她一个惊喜。”
“好的,Boss。”法拉奎摇头道。
“法拉奎,再帮我物色一个女伴,要长得漂亮,有需要的时候,我要带着她出席酒会,需要懂社交礼仪,成年人,三十岁以下。”
“Boss,仅仅是女伴?”
“对,仅仅是女伴,不需要她发挥女人的作用,暂时我还没有兴趣在这里找个女人,啊,嘴巴一定要紧。”
“这种女人不难找,很快就能找到。”
“嗯。”
感觉到车速降了下来,南易就把手里的报纸合拢,转头看向窗外。
车窗外,一群牛正悠闲的横穿马路,有婆罗门牛、黄牛、水牛,也有背上有个肉瘤的瘤牛,南易居然瞅见有一头是白色的。
白色的瘤牛可不简单了,在印度教的典籍里,湿婆的坐骑就是白牛,一些古代遗留下来的壁画上,往往会有白色的瘤牛存在,久而久之,白瘤牛就被奉为神牛。
近朱者赤,不是白色的瘤牛也跟着沾光,享有一定的特权;瘤牛得道,水黄升天,在一些教徒的眼里,只要是牛就是尊贵的。
正因为牛的身份尊贵,达利特就没有资格去触碰它们,低种姓怕被高种姓针对,也是对牛敬而远之,更别提养牛用来耕田、驼物。
只有各邦的土王才有资格,也有勇气豢养大量的牛用来耕田,毕竟土王们有大片的私人土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干点什么,根本没人敢去管。
敢豢养牛的人少,牛只能靠自己,一开始在乡下混,乡下的草多嘛,随便吃,日子过得不要太悠哉,使劲吃,使劲生,牛的族群没几年就瞬间庞大起来。
草还是那些草,牛的数量翻了好几倍,渐渐的,草就不够吃了,牛群开始祸害庄稼。
糟蹋庄稼,农民们可就不会管它们是不是神牛了,该赶就赶,该抽就抽,牛群在乡下的日子一下子变得水深火热。
牛群一看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不灵了,那干脆直接中心开花。
于是,牛群开了八十几年的讨论会,终于制定出了“流浪神牛”计划,跟着贫民向城市迁徙,新德里、孟买都是它们的目的地。
这就是为什么孟买的街头会有很多牛招摇过市的原因,都是可怜牛,要是在老家呆得下去,谁会来城里当流浪牛啊。
“法拉奎,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么多流浪牛?”
法拉奎一听南易的问话,立刻献宝般的说道:“Boss,在前面有一片牧草地,我给Boss养了十几匹马瓦里马,这些牛是去那边吃牧草的。”
南易一听,虽然心生不满,不过还是不动声色的说道:“你有心了。”
汽车继续往前行驶,没多久就到了一圈栅栏的边上。
在栅栏的里面,就是孔雀山庄的范围。
透过栅栏往里看去,南易差点忍不住甩法拉奎一个巴掌。
只见在栅栏的那头,山庄主干道连接山庄大门的地方,密密匝匝的站着两百七八十人,站在前面的是韩振赫,还有一个印度人,狄瓦曼,孔雀山庄的管家,南易看过他的照片。
南易知道山庄里有两百多个工作人员,可没想过法拉奎会搞什么迎接仪式。
“真是他妈扯淡。”南易吐槽了一句,转头冷着脸对法拉奎说道:“下车,除了佣人,其他人让他们回自己的岗位。”
“是是是。”
法拉奎一看南易不满,赶紧下车,连滚带爬的就往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