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妈妈挥了挥手里的帕子,眉目里的笑色似舒展的翅,几乎要扇到人的心眼儿去,玩笑道:“哪能啊!咱们大公子可是太子爷看中的人,将来必然是要做大员的!你是大奶奶的陪嫁大丫鬟,生的美貌,少不得将来也做个金贵人儿的。”
盛烟嘴角微微一僵,垂眸掩去眼底一闪而逝的情绪:“妈妈说笑了。妈妈寻我有事儿么?”
叶妈妈仿佛没看出来她的难堪,转了话题笑道:“就上回你送我的胡粉,给我二女儿用的极好,正要问你哪里买来的。”
“甄宝斋的。”盛烟道:“我那倒还有些,妈妈稍等我一下,我去给您拿来。”
“不用不用。”叶妈妈忙拉住了她,摆了摆手笑道:“哪好意思总要你送这送那的,那胡粉涂在我女儿脸上一眼瞧着就十分细腻,我晓得的,定是不便宜的!甄宝斋的,我知道了,回头出去采买的时候顺手给她买了就是了。”
盛烟想起来,叶妈妈的大女儿是给五房的庶出公子做了姨娘的,因为叶妈妈管着回事处得力,不过奴婢出身的庶房姨娘却是在后院里过的顺风顺水,年初的时候还给五房添了个女儿。
虽说生出来也只是个庶出的,但侯府里的孩子少,若是男孩儿,到底还是得重视的。
叶妈妈这个姨娘的生母在家下堆里的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了。
咬了咬牙,抿出了抹笑色来:“妈妈客气了,也不过些小东西罢了。”
叶妈妈的目光在她眉目间停了停,亲热地挽了她的手臂往外走:“我那里有两瓶玫瑰头油,下头采买的时候忘了不必再备雯姑娘的份例,买的多了,方才叫你们院子里的小丫头给你送到屋子里去了。”
盛烟抬手捋了捋垂在胸前的一缕青丝,哪怕静心养着,在眼光下晕起的光晕不是鸦青的,而是带着一点点的黄。
若是
若是她也能有侯府的份例,她的容貌,她的青丝,她的一切都将比慕繁漪好十倍百倍!
垂手捏了捏腰间的金累丝香囊,有薄薄的香味缓缓扬起至鼻间,妩媚的眉眼带着乌沉沉之色里旋即有了得意的笑意。
侧首望着叶妈妈谢道:“劳妈妈记挂着我,多谢妈妈了。”
叶妈妈目光一动,笑眯着一双细长精明的眼儿,拍了拍她的手道:“我同你投缘,这些算不得什么。”
瞧着等着院门口的小幺儿手里捧着个暗紫色缕金线的料子,想是还有差事要办的,便道:“妈妈还有事儿,我便不耽误您了。”
叶妈妈并不急着办差,说了句“没事儿”,拍了拍小幺儿手里捧着的枕道:“这不是下头庄子里挑了些上好的粟玉送进府来么,便去小库房挑了几匹缎子,好制了新枕给长明镜送去一对儿。”
粟玉乃出于西番,旧名番麦,以其曾经进御,故曰御麦。
粟玉自高祖时便到了大周,却因为高祖荒诞,并不在意农耕之事,是以这粟玉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试种。
到了先帝时才慢慢在皇庄里尝试着栽种,待到准确了播种、育苗、施肥的时节,才发放了种子给心腹大臣府邸一些,是为恩赐。
但气候所致,又是番邦之物,在中原的产量一直不高,所以是十分珍惜之物。
寻常人家家里是吃不上的,便是侯府的田庄里所有的收成加起来,也不过百来担而已。
刨去鲜嫩时吃掉的,送去旁支府上的,以及拿了留作种子的,已经所剩无几了。
用上好的粟玉做枕芯儿的量,原不过十来斤罢了。
可见这泼天的富贵也不是人人享得的。
那一双崭新的料子里缠着的金丝在晴灿灿的日头下闪烁着一芒芒短短的光芒,那样的富贵有些锋利,叫人几乎难以直视。
盛烟微微撇开了些眼,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