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斯朗, 布什和瑞杰尔这三兄弟所带领的强盗团,以前最常活跃在王都附近的,劫掠一些来往于各大主要城市间的大商队的。
他们也不算贪心, 每次只会专心瞄准一支肥羊商队, 暗中跟踪对方。
他们会耐心地等到猎物的防备降到最低、离两边城池都很远的时候,再猛然出手——而且绝对不会心慈手软地留下活口。
等商队成员的家人们发现异常, 着急地到处找人时, 他们却早就带着劫掠来的财物转移到别处,逍遥快活去了。
每干完一票大的,他们都会用来尽情吃喝玩乐, 沉寂上一段时间后,再物色下一个目标。
在众多手段凶残、贪婪大胆的强盗团中, 他们竟然还算比较低调的了。
然而新国王卡麦伦不仅上位的手段残暴, 还派出精兵在王都附近巡逻,并且以镇压叛乱的名义铲除曾经反对自己的政敌。
他让军队频繁做出这样的行动, 不仅让王都一带的权贵人人自危, 也让商人们都不乐意朝王都去了。
斯朗与两个弟弟一商量, 出于谨慎的心态, 索性把活动中心往南端移动, 等避过这段危险时期再回去。
在沿途打劫了几只“瘦羊”后, 其中一头瑟瑟发抖的老羊在临死之前的话,忽然勾起了斯朗的心思。
这是一个带着大量货物,要去莱纳城赶夏集的布商。
“莱纳?”听到大哥斯朗口中要转道莱纳城的提议后, 瑞杰尔毫不掩饰自己嫌弃的表情:“嘿我亲爱的兄弟,你说的是那个穷得连屎都拉不出的鬼地方吗?”
那里的人简直比荒野上的沙蛇还瘦!
布什一边啃着羊腿, 一边懒洋洋地附和:“去莱纳做什么?还不如去格雷戈城。麦肯纳那吝啬的老东西可是藏了不少好东西的。”
“前提是你有命去享受。”斯朗不屑地哼了声:“麦肯纳那个喜欢捅小鬼屁/眼的老杂种手底下有三千士兵, 你能把他们全杀了?”
布什和瑞杰尔对视一眼, 收起了玩笑的表情,纳闷地问:“斯朗,真要去莱纳?”
斯朗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
他仰起头,灌了一大口酒,才以讽刺的口吻提醒:“你们别忘了,有个被老国王宠爱的纯血大贵族,刚被哭哭啼啼赶到那里呢。”
就算是对宫廷里的事情再不关心的普通人,也大多听说过“天使公爵”的大名。
“奥利弗啊。”
瑞杰尔一下有了兴趣:“被赶去莱纳了?那可太有趣了。”
莱纳城的守备力量,那恐怕是几个小孩儿都能攻破的薄弱。
布什面上带着银邪的笑容:“真想尝尝那个老东西最心爱的儿子的滋味啊,摸上去肯定比昨晚那个女人还滑吧?”
“在临走之前,他好像只来得及带上几个骑士,其他的仆人全被他那个当上国王的好哥哥给赶走了。”斯朗微眯起眼,露出了一抹残忍的笑容:“一个破破烂烂的死城,拿来当他的墓地,应该是再合适不过了。”
而在把那位曾经在王都享尽尊荣的大贵族的手脚砍断前,他会先好好欣赏……那张曾经被无数贵族和吟游诗人赞美的漂亮面孔,流露出的痛哭流涕的丑态。
已经很久没有亲自披挂上阵的福斯管家,当然不知道对面的盗匪首领对他的小主人抱有这么深切的恶意。
他原先还很担心,心地善良的小主人或许会坚持要离开城堡、亲自对抗敌人……好在奥利弗在经过短暂的思考后,同意了留在城堡里观战。
碧绿的眼珠神色淡漠,目光只在那些如暴露在狼群前的羔羊般瑟瑟发抖、连拿着“武器”的手都在哆嗦的平民身上做了片刻逗留,就很快移开了。
福斯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