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莎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在梧桐广场旁边的服装店里当柜员已经三年了,每天最发愁的事情,就是晚饭要吃些什么。
她们商场的晚间休息只有三十分钟,根本就吃不了什么正餐,因此,刘莎一直都是在小摊上解决晚饭的,不过,梧桐广场这边小摊虽多,但她吃了三年,早就已经全部吃腻了。
最近,刘莎刚谈了一个男朋友,正是腻歪的时候。吴宇每天下了班之后,就会赶到梧桐广场这边,提前在外边买好食物,等着她下班一起吃晚饭。
托他的福,刘莎最近的伙食有了极大的改善,虽说不能去外头饭店里吃饭,但打包过来的饭菜,也还是比小摊上的香不少,因此,刘莎每天到了下午,都隐隐有些期待,想知道吴宇又会给她带什么好吃的过来。
六点多一到,店里的其他柜员们就开始对刘莎挤眉弄眼:“莎莎,今天你对象给你带了什么好吃的啊?”
刘莎满脸娇羞,道:“还不知道呢,我先去吃饭,等会回来换班啊。”
说罢,刘莎便匆匆拿起包,又给吴宇发了条微信,说自己马上就过来了,这才下楼去找吴宇,将他带到了员工休息处,准备跟他一起吃饭。
“亲爱的,今天给我带了什么啊?”刘莎问。
吴宇笑眯眯地说:“最近你们这边有个新来的小摊,叫做云间客的,我去那边买了烧烤。”
刘莎惊喜道:“云间客?我听楼下的同事说过,好像很火吧?不过,她家的摊子老是排队,我们柜台太忙了,都没人买到过。”
“所以,我这不是帮你买来了嘛,”吴宇笑道,“快尝尝吧,这是她们家刚出的新品,排队的人特别多。”
刘莎美滋滋的打开打包盒,往里头一看,却有些傻眼了。
打包盒里面赫然装着两只猪蹄,散发出一股迷人的五香,其中混着微微的麻辣,闻起来是挺香的,可是,刘莎从小就不爱吃猪蹄,嫌这东西油得发齁,一口下去全是肥肉,吃起来怪腻人的。
不过,吴宇跟她交往不久,还不知道她不爱吃猪蹄,又听说云间客最近很火,今天看见他们出了新品,就兴冲冲的买来向女友献宝了。
刘莎面露难色,吃吧,等会又要被腻得头晕,不吃吧,不仅浪费吴宇一片好意,还得饿着肚子继续上几个小时的班,实在有些得不偿失,一时进退两难,看着猪蹄不知道如何是好。
吴宇却是兴致勃勃,已经拿起了其中一只猪蹄:“我听说,这家的猪蹄烤得特别好,外焦里嫩!我们一人一只猪蹄,再吃点小笼包,刚刚好。”
刘莎这才注意到,吴宇手上还有个塑料袋,于是接了过来,勉强笑道:“我先吃小笼包吧。”
吴宇察觉到刘莎的情绪,问道:“宝宝,你不想吃猪蹄吗?”
刘莎点点头:“是的,我觉得好腻啊,一直都不爱吃。”
“好吧,”吴宇有点失落,早知道她不吃猪蹄,他就给她买别的了,“那我下次不买这个了。”
刘莎“嗯”了一声,将烤猪蹄推到吴宇面前,夹了个小笼包送进嘴里,这小笼包是附近一家连锁店的,味道还不错,他们经常去买。
吴宇拿起了面前的猪蹄,刚咬了一口,就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这个猪蹄,实在是太好吃了!
别看酱色的外皮上已经烤出了油星子,看起来好像油汪汪的,但其实根本就不是那种肥腻的外皮,反而带着些许微微的焦香,嚼起来特别的香,更别说它上头还刷了秘制红油,吃起来是麻辣鲜香,叫人分外上头。
吴宇连忙又咬了一口,这一口下去,猪蹄里头的肉汁就爆了出来,带着浓浓的五香味,跟软糯鲜嫩的猪蹄肉混在一起,简直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好好吃啊……”吴宇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