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华南商报连续几期、连篇累牍报道了有关东华实业集团的消息。
第一条消息是《压榨员工,将一家人逼上绝路》。内容如下:
本报消息,1月9日下午,在赵省蓝市孙集镇东华实业集团大厦门前,一位中年妇女悲痛欲绝地喝下了半瓶除草剂。
这位妇女叫王翠萍,今年49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平日里她整日操劳,侍奉公婆,照顾丈夫,抚育子女。这么一位令人称赞的好媳妇、好妻子、好母亲,为什么走上绝路,竟在东华实业集团的门前,将剧毒农药喝下腹中?
这,要从王翠萍的丈夫郑晓民最近的遭遇说起。
郑晓民今年47岁,是东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科的一名维修工。
他曾是一名老实本分的农民,家里有15亩地,能够自给自足,为了增加收入他还自学了电气焊加工的手艺,在孙集镇开了门店,平时帮当地百姓焊点东西、修修农具,家里日子过得比较充裕。
但是,在当地市场管控非常厉害,郑晓民的电气焊铺子连续被有关部门查处。当地百姓也有人说,之所以当地这么查处小作坊,就是为了把大伙赶去东华打工,将血汗卖给厂子。
今年8月,郑晓民为了给岳父焊制一扇铁门,便将几根下脚料拿回家中,他本打算事后向科里领导说明情况,未曾想第二天便被有关部门抓走,理由是他拿走的下脚料涉嫌商业秘密。
其实,镇上有人说,郑晓民之所以不能放出来,就是东华在给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抓个典型达到杀鸡骇猴的目的。
郑晓民被抓走后,东华便将他除名。可4个多月了,郑晓民竟然还在接受调查,他的一家老小失去了顶梁柱,家庭失去收入来源。无奈下,王翠萍受公婆所托,带着女儿郑淑凤去东华实业集团董事长家中求助。
孙集镇地域不大,南北乡邻都能论上辈分,郑晓民其实是东华当家人陈立东的表兄。
然而就是这样的乡里乡亲,东华也不放过。据王翠萍说,在陈立东的豪华别墅中,这位富豪竟然提出让郑淑凤在他家做佣人,照顾他的生活,连带的意思就是“做小”,这样才能放出郑晓民。
佣人,还有奴仆的意思。富豪竟以人身自由为条件,逼迫那位可怜的东华员工的女儿为奴为仆!
当今世界,朗朗乾坤,天理何在?律法何在?
难道金钱真的能为所欲为?
本报记者赵伟在蓝市报道。
几天后,华南商报再次刊发针对东华、针对陈立东的报道,报道题目是《小题大做,这就是富豪的力量》,内容如下:
本报消息,1月11日晚22时许,在燕京人民路与塔西街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孙某某驾驶家用小型轿车在归家途中,路过人民路因路灯损坏、视线模糊,撞到了路中的行人。
蹊跷的是,本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但因为行人中有东华实业集团董事长陈立东,交管部门不得不将同样受伤的驾驶员孙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几天前,东华员工郑晓民的妻子王翠萍因到集团反应问题,遭到公司打压,被逼无奈时喝下剧毒农药自尽,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陈立东作为东华实业集团掌舵人,在自己公司发生重大人身事故时,未在公司主持对王翠萍的救助,而是跑到京城享受风花雪月,阶级不同,在此可见。
知情人透露,事故发生时,与陈立东走在一起的有两个女郎。
司法独立是华夏基本法律准则,但在“首富”的威名下,这个准则会不会发生偏移?
本报记者郭丽在燕京报道。
华南商报,不是官方报纸,成立近四年时间,总部在羊城,开始发行周报,去年改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