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思信心十足,认为美国王子必将成为总统,他也将作为总统的忠诚伙伴进入白宫。
张文雅并不讨厌弗兰克。一个人有追求是好事,他的追求紧紧绑定肯尼思,他就很难会背叛。而且肯尼思应该可以分辨出来他身边的人都有什么目的。
唔……他真的明白吗?也许有的时候也不怎么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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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回了华盛顿。
今天主要是为福尔曼案的九份意见书写备忘录,一整天都在笔记本电脑上敲敲打打。
周一仍然是固定的一年级实习生跟大法官共进午餐日,今天,肯尼思姐弟邀请金斯伯格大法官共进午餐。
姐弟俩都是美人,不管出现在哪里都很引人注目,再加上一位全美群众都已经接受的“大周国女王”,以及追着拍照的狗仔队和记者,走在路上就已经引发围观。
记者不嫌事大的问,约翰,你只给女王陛下买了那么小的王冠,你是不是破产了?
姐弟俩都非常苦恼: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被人问是否破产的问题,有点好笑,又有点气恼,而且你不能解释说“没有破产”。
还能怎么办?只能装没听见。
不过这个问题在张文雅这儿就不是个问题了。记者同样问了她,约翰破产了吗?
这种问题当然不能直接回答“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破产了”,她表情略带夸张,瞪大眼睛,“你是问我喜不喜欢约翰送给我的王冠?我当然很喜欢。”
记者又问,陛下会戴约翰送的王冠出席王室婚宴吗。
张文雅假装思索了片刻,“我不知道,我现在可以选择的王冠很多,许多博物馆都说可以出借他们的馆藏给我,想从那么多精美的王冠里选择一顶也很困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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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思心里可美了!
他刚才还在懊恼为什么没有买更大的王冠,一转眼又听她说很喜欢小王冠,他立即甩开懊恼,乐得心里开了花。
他用不着问她是否真的喜欢,喜欢就是喜欢,他知道她肯定喜欢。
Honey对他是真诚的,这一点他从不怀疑。她有全世界最美好的性格、最纯净的心灵,他全心全意的爱她,她也同样爱他。
啊!真是太美好了!
他一路都紧紧握着张文雅的手,走着走着忽然停下来吻她,一路停下来好几次。
狗仔队和记者们都很高兴,一阵狂拍,虽然几乎天天拍他俩街头接吻,没事都要吐槽他们的王子居然是个接吻狂魔,但他俩甜甜蜜蜜的亲吻,他们还不是一个劲的猛拍。
真爱难寻,多少人一辈子都找不到最爱的人,十分遗憾。而如果他们深爱的王子找到了他的真爱,那怎么不叫人欢喜呢?即使做个旁观者也会真心的为他俩感到高兴。
人人都喜欢甜甜蜜蜜的爱情,人人都向往甜甜蜜蜜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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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雅偶尔是要嫌弃的,未婚夫真的是个接吻狂魔,一路拉着她的手不放就算了,街头拥吻现在对她来说也是常事,但到了餐厅她要去洗手间这个男人都要跟着她是怎么回事?
当然高兴还是很高兴的。男人这种生物不会隐藏心里的想法,不,确切的说,男人的身体不会隐瞒最真实的想法,一个男人真心深爱你,就会二十四小时都想和你在一起,一刻都不想分开;什么都会告诉你,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事情都想让你知道。
真的是单细胞生物呢。
总统之子也没有比别的男人高级在哪里,一样是个傻乎乎的恋爱傻瓜。
她很嫌弃。
上过洗手间,出来洗手,对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她其实跟以前长得不一样了。以前……她在这个年纪已经是一对双胞胎的母亲,带孩子做家务做一日三餐,还要应付刁钻的婆婆,可怕的母亲,年纪轻轻就一脸愁苦。
就像一场梦。
她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