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道也是。
一场攻城战,打到中午,鸣金收兵。众人退后三十里地,扎营休息。
赖瑾在城楼上看他们攻得软绵绵的,底下划水的一大把,哪怕他还没有上弓箭,好多兵也都是在一箭之地外跑来跑去的,假装很忙的样子,底下连个督战的都没有。
赖瑾很是纳闷:这种做样子的进攻,意义何在?假模假样打几下就撤了?博英郡侯没了一个儿子就这么算了?还是等着后面的大军赶到再打?可就算大军赶到,攻城也没有优势呀?
莫非是想来个佯败,引我出城,再来个回马枪?也没有意义啊,双方兵力差不多,就算硬碰硬,只要不是想同归于尽,就不可能全歼对方。
对方都撤了,他也回去吃饭。反正两班倒,城墙上一直有人,且一马平川的,对方离得远远的,就能看见,也不怕他们搞奇袭突击什么的。
赖瑾边吃饭边琢磨,怎么想都觉得博英郡侯这打法太奇怪了。有点像他之前打长岭县郑县尉坞堡时,声东击西。那么,博英郡侯很可能还藏有一支奇兵!他绝不止这点人过来。
只要不是持久战,博英郡侯是可以弃了辎重粮响提前到的。即使把粮食扔在路上,守着魏郡这么大的地盘,又是刚秋收,怎么都饿不着,就地征粮都够了。
赖瑾想到自己当初选择虎城县,除了地形开阔能摆开兵阵,方便打出城外,还有一原因就是旁边有座虎啸山,山高林密,便于藏伏兵。
要是他在山里藏一支伏兵,趁着博英郡侯攻城的时候,突然攻下来抄后方,包饺子,能打得对方大败。从山脚下跑到县城,也就五六里地,一会儿功夫就到了。他能想到在虎啸山藏伏兵,博英郡侯也能。
赖瑾咽下嘴里的饭,扭头喊了声:“阿福。”
阿福正在门口站岗,闻言立即调头进去,唤道:“将军。”
赖瑾说:“我记得我们之前路过的时候,收编过虎啸山的山匪是吧?”
阿福说:“对,三十来个人,主动投靠的。魏郡的山匪少,忠敬伯经常剿匪,别的地儿的山匪都活不下来,也就是虎啸山,山高林密地形复杂,那群山匪往山里一钻,找都没地儿找去。”
论起对虎啸山的熟悉,还真没谁比得过山上的那帮山匪。赖瑾说:“去找来。”
阿福领命而去。
过了小半天时间,阿福领着三十二个黑黑壮壮的汉子进来。这些汉子一个个煞气腾腾,一个脸上有伤疤,一个眼睛瞎了一只,其余的人长相普通,但眼神自有一股凶焰。
虽然他们经过操练,站姿已经是军伍中人的模样,但那气焰一看就是常年刀口舔血的,很不寻常。这群人中,职位最高的已经升成佰长,有两个什长,除了六个站在最后面的还是兵卒,其余的都升了伍长。
大军出征前,把派出去开荒的苦力都招回来扩过兵,选拔了一批伍长、什长、佰长,军中有不少人都晋升了。选拔比试的时候,山匪出身有拳脚本事又见过血的,比起单有力气的苦力,自是要升得快些。
众人齐齐向赖瑾抱拳行礼,唤道:“将军。”
赖瑾直接问:“如果有熟悉地形的人想从郡城翻过虎啸山来虎城县,有没有可能?”
佰长的脸上有一道伤疤,横过整个面部,鼻子都歪了,看起来又凶狠又恶又丑。
他以前是寨主,听说跟着镇边大军走有前程,想着同样是过刀口舔血的日子,不过去混军功,还能安稳些。他的功夫过硬,脑子也不错,学了些字和算数,回回比拼都得优,升得飞快。
如今打淮郡,攒了三个人头,将来能分得三十亩军功田。他觉得自己要是再立功,千总也是可以想的。这会儿一听便知晋升的机会来了,当即抱拳回道:“回将军,从这里翻过虎啸山去郡城,有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