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很简短, 是这样写的——
白小姐:
展读琅函,甚感盛意。
举手之劳如振落叶,遂事已毕, 弗感挟恩自重;至于诊疗资费,尔尔不足挂齿,亦请勿念。
顺祝近祺。
徐冰砚
民国三年六月十一日
这是她第一次收到他亲笔写的信。
是用钢笔写的, 端端正正的小楷,就像他的为人一样严肃工整;并没有很凌厉的笔锋,相反显得圆润中正, 收笔时多用顿笔或提笔, 挺拔干净。
她听说过的, 旧派的文人都要勤习书法,因为就连他们笔下写出的字也是科举考校的一项, 未来给皇帝上奏折一律都要是漂亮的小楷,马虎不得。而她呢?一个留洋的人, 对国故原本是没什么兴趣的,可眼下看了他写在信上的这些字, 忽而却觉积淀深厚, 有另一重难以言说的韵味和魅力。
——可这不代表她喜欢他信的内容。
她虽然不通文言, 可仔细读几遍这封信便能明白他的意思——说什么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其实都是推辞的话, 既不要她请他吃饭,又不要她把钱还他。
那她还怎么见他?
可恶的男人!
她嘴上生气地骂他,可心里的情绪却是嗔怒,沉思片刻后还不甘心, 又掏出纸笔决意给他回信;她可不会什么文言, 就跟翻译一样写的都是白话, 说——
徐先生:
今晚六点,塘沽路德大西餐馆,不见不散。
若你不来,我就要去军营找你了。
白清嘉
她这信件是写得太过潦草了,没有体面的敬语,也缺乏客气的谦辞,甚至连完整的落款也欠奉,说白了只能算一张字条——而且还是一张不太客气且带有明显胁迫意味的字条。
不过她也有她的温柔——譬如开头的那一句“徐先生”。
她之前对他的称呼一般是“徐三少爷”,是依着他们白家和徐家的关系叫的,可现如今两家人已经交恶、她更知道他们待他不好,因此便不愿再以那套规矩去与他相处——他是徐冰砚,应当被称为“徐先生”,仅此而已。
此时她看着这张自己匆匆写就的字条,也为自己的大胆和鲁莽感到害臊,以至于开始犹豫要不要将它送出去了,纠结之时却又想起了那天静慈的话——
“你那位法兰西的同学受了西式的教育,想必也不会被所谓礼法成规所束缚,”薛小姐的眼中有一场朦胧又美妙的烟雨,“人生一世,遇上一个想要厮守一生的人是何等不易?倘若她是真心喜爱那位先生,便当先往前迈上一步,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是啊。
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白小姐的脸颊烧起来了,染成夏花一样潋滟的粉色,与此同时心跳更是扑通扑通跳得飞快、迫得她连手指都禁不住要发颤了,最终是好不容易才将信装进信封里,在自己后悔之前急急忙忙交给佣人送出了门去。
冲动过后的亢奋持续了颇长一段时间,这使白小姐难得起了打扮自己的兴致,自回国以来头一次主动打开了自己衣帽间的门,开始仔仔细细地挑选起衣服了。
这件墨绿色的好么?可以显得皮肤白,可是又显得有些老气。
这件及脚踝的长裙好么?裙摆很漂亮,可是领子开得有点低,好像不太端庄。
这件呢?这件宝蓝色天鹅绒的?颜色和款式都合适,可似乎又没什么特别,会不会不够惹眼?
……
她纠结得来回挑选,那认真的架势都让秀知觉得自家小姐被调了包,又想倘若她平素在社交季能有如此拾掇自己的觉悟,那她们这些做佣人的该省下多少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