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的不说,就吴家那个,吴书怡,不就三天两头往这边跑,看样子铁了心想当司家的儿媳妇,家里拦都拦不住。”
“她和司奕大学好像还是一个系吧。不过说实话,大学这么几年都没发展出点什么,现在又是何必。”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简安娴不自觉竖起了耳朵。
最后朱玲总结道:“司奕可真是个妖孽。”
司奕刚回司家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就能靠着一张脸在明瑛杀出重围,就连现在都被医生诊断成植物人了,还有人前赴后继,愿意带着全副身家嫁给他,这样的人不是妖孽是什么。
其他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就连简安娴都想跟着点头。
就没见过比司奕还能招蜂引蝶的,两个世界都不消停。
小姐妹们呆到了傍晚才走,还约好了下次再来看她。
她们走后不久,简安娴见到了她们口中的吴书怡。
吴书怡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长长的黑色直发,看起来十分淑女的模样,说话也是温温柔柔。
她跟着医护人员一起进了司奕的病房,医护人员离开的时候还礼貌地站在门口和医护人员道谢,让医护人员对她很有好感。
简安娴听到走廊上经过的护士们议论起她:“她真的好温柔,我都不敢和她大声说话。”
“听说两人是大学同学,而且门当户对。”
“……要能醒来就好了,是我肯定立刻求婚。”
……
简安娴站在门口听了一耳朵,感觉不是很高兴。
这些护士到底什么眼神,要说门当户对,她和司奕不是更加门当户对?
而且,是司奕自己先说喜欢她的。
都喜欢她了,还敢这么招蜂引蝶,扣他两分。
吴书怡没有呆太久,到底没名没分的,她也不能总是守在这。
离开之前,她看到了隔壁病房里的简安娴。
出事时,简安娴和司奕在同一辆车上,现在简安娴醒了。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这位以美貌和难追著称的简家大小姐。
对方此时正站在门边,脚上踩着舒适的毛毛拖鞋,海藻般浓密的长发披散在脑后,长而卷翘的睫毛,朱唇、琼鼻,明亮的双眼,是属于第一眼望过去就不会再忘记的人。
吴书怡紧了紧自己手里的包。
她忽地想起了大学的时候,有一次班上的聚会,司奕也来了。
那天她特意打扮了很久,室友都把她夸上天了,吴书怡自己也很满意,信心满满去赴宴,特意坐在了离司奕不远的地方,但司奕的眼神却压根没有在她身上停留过。
席间正好谈到感情话题,有人问司奕喜欢什么样的。
她以为司奕会答没有。
大学三年,不管其他人怎么试图撩拨他,司奕始终不为所动,大家都说司奕眼中只有事业,根本没有男女感情这种东西。
她也是这样以为的。
谁知道司奕竟然出了下神,半晌后,笑了一下,说道:“我喜欢明亮耀眼的。”
其他人顿时嘘他,选女朋友又不是选珠宝,什么叫明亮耀眼,是不是敷衍他们。
司奕不答只笑。
她当时也以为司奕只是为了敷衍其他人随便说的,却在见到简安娴的这一刻,脑子里冒出了其他人评价简安娴的话:“简大小姐,以前在明瑛的时候我们称她为明瑛之珠,现在完全长开了,我们都叫她安城明珠。”
明珠,不就是明亮耀眼吗?
吴书怡的指甲掐进了肉里,很艰难地对着简安娴笑了一下,匆匆走了。
简安娴并不知道吴书怡的内心想法,只是有些疑惑,对着她笑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