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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2 / 4)

重口腹之欲的爹娘,都忍不住对她那道板栗烧鸡念念不忘,沈丽姝觉得生意也不会太差。

爹娘在乡下的亲朋故旧多,家家户户都有养鸡的习惯,他们真改行,仍然有自己的优势。

到时候板栗卖完了,还可以想办法做其他吃食卖。

就算不想摆摊了,这套设备也可以转手卖给需要的人。

他们最后怎样都不会亏本,只会打乱沈丽姝的节奏。

所以发现市场控制在三文左右,沈丽姝就带着小伙伴们回归老本行了。

比起东一榔头西一棒锤的折腾,她显然更喜欢这种按部就班,把计划从头执行到尾的感觉。

不过她能接受最低价,但是也不会嫌钱多啊,老顾客的话透露了两点关键信息。

第一,降低价格后有人就开始偷工减料不舍得放糖了。

第二,不是所有人都跟他们一样住的近,可以随时把刚炒出炉的栗子送过来卖。

前者还好说,只要愿意随时能改进,但后者却很有可能是他们独有的优势。

沈丽姝一想这不就是核心竞争力了吗?

有了底气,不坐地涨价那就不是合格的奸商了。

于是她给老顾客报价时面不改色的道,“大爷您放心,我们卖的糖炒栗子是一如既往的香甜软糯,看我手上的白纸黑字,热腾腾甜蜜蜜,不骗人。如今我们的价钱也便宜了,现在一份半斤的,只要两文钱。”

没给对方嫌贵的机会,沈丽姝继续笑盈盈说,“这也入秋了,一天比一天凉快,大爷您一个人,先买一份就行了,趁热慢慢吃,吃完再买,我们的板栗用了干净厚棉被裹着,客人什么时候来买都是热腾腾。”

沈丽姝把涨价说成降价,还笑容甜蜜语气真诚,全是为对方考虑的架势,再加上一份两文钱,比那些只能按斤卖的还少了一文,倒显得他们物美价廉了。

于是听她这么忽悠的顾客基本都开开心心掏钱买了。

毕竟能常来瓦舍消遣,还舍得花钱买零嘴而不是自带干粮的,家底都不会太差。

另外,她用心准备的宣传单,也得到了出人意料的效果。

沈丽姝之所以突发奇想准备这个,也是觉得城里的识字率似乎挺高,尤其是有闲钱逛瓦子里的,多少都读过几年书,那她投其所好,弄个宣传单,只要每天能多招揽几个生意,这份准备就不亏。

而事实是逛瓦子里的读书人也很不少,他们一看沈丽姝这副因为老爹太菜、不得已挽袖子自己上的“墨宝”,就能猜到写字之人怕是刚握笔没几天,从书法的角度来评价,运笔一塌糊涂,形态乱七八糟。

但考虑到稚嫩的笔触和软绵绵的力道,推测写字之人应该是个才开始读书识字的孩子,那就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至少其字迹还挺工整,一笔一捺也算自然流畅,短时间内达到这种效果,也需要一定的天赋加很多的努力。

刚好举着这张纸的也是一群孩子,大的最多十岁,小的才六七岁,年龄和他们的猜测正好对上。

于是一个不小心,沈丽姝就给自己和小伙伴立下了自强不息、人穷志不穷的特别人设。

凿壁偷光、囊萤映雪等没条件也要创造条件读书的典故,能够流芳千古,就知道读书人有多喜欢这种调调。

许多书生就算不想买栗子,都会好奇的招手喊他们过去,问一问字是不是他们写的之类。

沈丽姝也从来脸不红心不跳,理直气壮点头:“对,字是我们自己写的。”

“是的,卖完板栗还要回家看书。”

“不只我们喜欢读书,家里四岁的小弟弟也想去学堂。”

每当她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时候,身后的小伙伴们都羞得满脸通红,一脸心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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