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
黄昏时分,在易水之北的平原上,大片的骑军正在策马狂奔,没有显眼的旗帜,也没有鲜亮的铠甲,士卒们都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内衬,乍一看你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属于何方势力。
这便是自落云城中疾行而出的奔雷骑,在向西绕行了几十里地后奔雷骑已经开始向北转向,一头扎进了亡国北金的土地上。
所有骑卒都在疯狂挥舞着马鞭,战马的速度一次又一次的被提升到极致。
此刻的奔雷骑早已没有了队形,上万人在平原上拉出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向北急速前进。
谢霄雷一马当先,身形随着战马的前冲而不断起伏,面色冷酷,他的腰刀和长矛都放在了身侧的另一匹战马上,另一匹战马不需要很用心的牵引,只要拎着缰绳战马就自然而然的跟着马群走。
身旁的边栾看着身后一眼看不到尽头的队伍眼中闪过一抹忧虑,这种行军态势乃是兵家大忌,头尾都不相顾,连传达号令都需要不少的时间,若是遭遇敌军,怕是只要数千人就能将己方击溃。
“将军,这样不太妥吧?”边栾皱眉问道:“要不放慢点速度,等等掉队的?”
因为总有一些战马脚力不行,慢慢的就落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不用!”谢霄雷在马背上头也不回的说道:“大军在外,利在速战,一旦拖延日久我们就毫无优势可言,时间是我们能争取到得唯一东西。出发之前我早已有军令在前,所有军卒不需要在意自己的标长、百夫长、校尉到了哪里,只需要一伍同行即可,顺着马蹄踏出来的道路向北前行,若是遇敌则立刻就地作战,不需等候我的军令。”
边栾苦笑一声,这般打法他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毫无章法可言,这位年纪比他小上不少的谢霄雷总能干些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事,这也正是边栾佩服他的原因。
“派人去前面告诉伍侠客和彭淳,若是遇到敌军哨骑,不需要绕道而行,就地斩杀!”谢霄雷冷着脸说道。
边栾一惊:“杀了人不就会引起燕军的注意吗?我们不需要隐藏行踪了?”
“无妨。”谢霄雷扭头说道:“杀了人,从他们发现尸体到查明军情还需要一两天的时间,再加上传递情报,这中间拖沓出来的时间足够我们行军了。若是绕道而行太耽误功夫,还白白耗费我们的体力。直接杀掉哨骑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我的要求只有一个,要快!在最快的时间内抵达金沙川!”
“诺!”边栾见谢霄雷主意已定就不再多言,猛然一夹马肚向前加速,他要去亲自传令。
谢霄雷的目光看向遥远的北方,喃喃道:“金沙川,老子来了!”
……
一万骑一路逶迤向北,每行二十里或者三十里士卒们就会各自停下来换马,这种长距离的奔袭对于战马的体力消耗极大。
这些魁梧的汉子们一百多斤的身躯无疑会给战马带来极大的负荷,所以只能通过不断的换马来让战马也喘两口气,将脚力平摊道到两匹战马的头上。
士卒还可以凭借坚韧的意志来硬撑这种对于体力的极大考验,但是战马不行,战马只是马,不是人,累了就得掉链子。
等到夜幕降临时,骑军来到了一处山谷之中,荒无人烟。
谢霄雷终于一抬手,打出了一个暂停的手势,身侧立马就有一名传令兵飞奔而出,顺着行军的道路大喝道:“将军令,原地休息!原地休息!”
听到军令的士卒们纷纷翻身下马,与此同时有数百骑卒从大军之中闪掠而出,向两侧山谷中游弋警戒。
每到一处扎营休息定要派兵巡查,这已经是刻在凉军骨子里的习惯,哪怕奔波了一天,体力消耗极大,这些轮值守备的骑卒也没有放松警惕,锐